[ 索引号 ] | 11500238754336852K/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下堡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2 |
下堡镇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38754336852K/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下堡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2 |
下堡镇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下堡府发〔2022〕41号
下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下堡镇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各科室(中心、站、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镇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现将《下堡镇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下堡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下堡镇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根据巫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巫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发〔2022〕4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对象及工作目标
(一)改造对象。镇内有意愿改造户厕的农户,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逐步提升无害化处理卫生厕所普及率。
(二)工作目标。按照巫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统一部署,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我镇拟改造45户,其中新建25户,改建20户。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内容。
1.新建。无厕户在室内或室外新建无害化处理卫生厕所,包括新建厕屋、新建三格式化粪池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建厕所要求入户进院,鼓励入室进屋,并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
2.改(扩)建。对卫生厕所粪池不能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采取改(扩)建三格式化粪池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利用现有房屋整修成厕屋,改(扩)建三格式化粪池及添置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标准。
参照重庆市地方标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及粪污处理技术规程DB50/T 1137-2021》(附件2)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
1.室内:厕屋净面积≥3㎡,整体结构完整;有门窗、有房顶、有标准蹲便器或坐便器、有冲水设备、有面盆、有照明。
2.室外:重点推广三格式化粪池粪污无害化处理模式,第一格为一级厌氧发酵池,第二格为二级厌氧发酵池,第三格为好氧发酵池,三池比例2:1:3,有效容积根据使用厕所人数等于或大于最低标准容积。
3.排放:粪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无害化要求,不得直接排入河流和水沟,需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改造方式
按照重庆市地方标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及粪污处理技术规程DB50/T 1137-2021》可采取以下改造方式:
(一)农户自建。由农户对本户厕所自行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申请验收。
(二)委托代建。由农户提出申请,自行协商解决实际改造费用差口,委托他人或其他施工单位代建。
(三)招标统建。由村民委员会或其他自治组织通过招标方式与有资质或有建设能力的三方公司签订合同按要求统一建设。
四、验收标准及流程
(一)验收标准。
参照重庆市地方标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验收规程DB50/T 1138—2021》(附件3)验收,验收过程中存在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立即实施整改,完成整改后组织二次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视为验收通过,达不到标准的不予通过验收。验收时主要分为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
1.资料验收。逐一检查农村户厕改造材料收集及建档的规范性、完整性。验收资料包含组织发动资料、技术培训资料、建档管理资料、后期维护制度等。
2.现场验收。包括厕屋建设、卫生洁具、化粪池建设等内容实地验收并作出验收结论。
(二)验收流程。
1.村级申报。农户完成建设后,向村级提交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村(社)向乡镇提交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
2.乡镇验收。乡镇为验收主体,按审核通过的申请表,组织验收小组逐户验收。验收小组按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及粪污处理技术规程DB50/T 1137-2021》的内容实施验收,并给出验收结论。
3.县级验收。乡镇完成验收后,向县级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对通过乡镇验收的户厕随机抽查,抽查样本不低于15%。抽样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抽样不合格的由乡镇组织复验整改,直到全面验收合格。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试点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在宁桥村选择1户进行试点建设,探索多户“联建模式”,形成“改厕样本”,为后续工作积累经验。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全镇范围内纳入2022年改造的45户开始户厕改造,建立“一厕一档”,将台账建到村、落到户,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实施一户、验收一户、拨付一户”。
(三)抽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建抽查验收组,根据乡镇户厕改造情况,及时开展抽查验收工作。
六、补助标准
(一)新建。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包括新建厕屋、新建三格式化粪池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每户补助2500元。
(二)改(扩)建。对改(扩)建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按改善厕屋及配套设施补助500元,改造或新(扩)建室外三格式化粪池的每户补助2000元。
近五年内已享受过改厕补助或通过其他项目建设的卫生厕所不得重复补助。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下堡镇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在下堡镇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镇乡村振兴办具体负责实施。各村要明确主体责任,坚持质量第一、效果第一,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好一户。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利用群众会、院坝会、微信群等渠道解读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规范,并通过印发宣传单、制作2-3条永久性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使用卫生厕所的好处,要把改厕所和改环境、改习惯结合起来,要创新群众动员方式和激励手段,让群众参与农村改厕“建、管、护、用”全过程,充分发挥农户“既是参与者,又是建设者,更是受益者”的作用。
(三)强化技术指导。下堡镇成立“农村户厕改造服务点”,承担本辖区内改厕服务和技术指导,做好标准宣传、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和监测评价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的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指导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严格追责问责。
附件:1.巫溪县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计划表
2.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及粪污处理技术规程DB50/T 1137-2021
3.农村户用卫生厕所验收规程DB50/T 1138—2021
下堡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印发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