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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下堡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2 |
下堡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
下堡委发〔2021〕79号
中共下堡镇委员会
下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下堡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各科室及镇属企事业单位:
《下堡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中共下堡镇委员会
下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下堡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渝委农组〔2021〕6号)、《巫溪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溪委农组〔2021〕3号精神和要求,为扎实巩固拓展全镇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部署,筑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压实责任,持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全镇农村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无劳动力、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参考,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21年一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今后年度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2.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修建新房、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
3.家庭成员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返致贫风险等情况除外)的;
4.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
5.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三)规模性返贫监测。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参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监测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
(一)识别认定程序。针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应及时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开展识别认定。
第一步:农户申请。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可能存在返致贫风险的对象。由村干部或驻村干部(含驻村工作队)指导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按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样本见附件1)。
第二步:入户核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含驻村工作队)等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采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表)。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义务监督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含驻村工作队)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样本见附件2)。
第四步:乡镇联合审核。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组织住建、医疗、教育、水利、民政、社保、农服中心等站所办联合审核,经民政经济核查后,报县级审定(样本见附件3)。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对乡镇上报的拟纳入名单,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工作流程,县乡村振兴局通过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县民政局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公安、财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是否有享受型车辆、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有大额存款等。核验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名单(样本见附件6)反馈乡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风险消除程序。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样本见附件2)、乡镇(街道)联合审核(样本见附件4)、县级审定(样本见附件6)”五步流程,开展风险消除。
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应当标注“风险消除”。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消除风险”。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指标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对整户丧失劳动能力的,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对本村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
(三)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在常态化识别管理基础上,全县每年集中开展1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监测对象识别、标注风险消除、人口自然增减、采集更新信息等。
四、健全监测体系
(一)落实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新识别的监测户(含现有风险未消除对象),实行“1+1”双帮扶,安排1名镇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作为落实具体措施的监测帮扶联系人,1名村“两委”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员作为日常动态信息收集联系人,其中对风险较高的监测户由镇领导干部帮扶。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监测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每月不少于1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地走访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及时落实相关政策,解决其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二)干部排查监测。坚持集中排查和网格监测相结合,全年统一组织开展1次集中排查。建立村干部“吹哨人”机制,由我镇组织镇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实施网格化监测,对照监测范围,结合群众反映、各村反馈和部门比对预警等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
(三)部门监测预警。结合县级部门每月数据比对结果,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每月与教育、民政、社保、规环办、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卫生院等部门开展数据监测预警,重点关注农户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残疾、产业就业、意外事故、经济状况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筛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信息,反馈各村核实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五、完善帮扶措施
(一)帮扶原则。按照“行业主导、缺啥补啥”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二)帮扶范围。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1.产业帮扶。可支持有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无劳动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可通过代养、代种、托管等利益联结方式发展产业,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户.年。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协作、就业帮扶“五大模式”吸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含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帮助其稳定就业。
3.住房改善。一是唯一住房动态变为危房,落实各类住房保障政策后,仍存在困难的,可予以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户。二是唯一住房确需修缮加固、完善基本功能的,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可予以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户。
4.健康帮扶。一是购买农村贫困边缘人群防贫保险。二是监测对象患大病通过各类保险报销、政策救助后,自付金额仍然较高、家庭无能力承担,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可予以适当救助,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年。
5.教育帮扶。现行教育政策资助后,监测对象教育支出仍然较大,且自身家庭无能力承担的,可予以适当帮扶,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年。
6.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技能培训和就业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形成赡养老人、抚养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7.社会帮扶。一是涉及行业扶持政策不能覆盖的监测对象,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的盲区。二是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广泛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及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对监测对象开展“点对点”帮扶救助。
8.其他保障。确因重大疾病、灾害、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骤减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监测户,镇级精准帮扶后仍存在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申请县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具体流程为:村居申请、镇复核、镇党委集体决策、县级审核批复)。
(三)资金管理。帮扶项目要经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村支两委会议(驻村工作队、村级义务监督员参加)初审、镇复核、镇党委会集体决策,并在村、镇公示。下堡镇要按照资金用途完善明细台账,实行专项核算,分村据实结算,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必须一户一档,产业发展、住房改善等项目要做到100%入户验收。住房保障要有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镇村两级公示、验收等资料;医疗救助要有医院的出入院证明、报销结算清单等佐证资料;教育资助要有村、镇、在读学校证明资料。住房或产业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镇级验收合格,“一卡通”直补到户;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经镇级审核后,完善相应报账资料,按程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其他补助经镇级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支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下堡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牵头抓总,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和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体系,成立“两不愁”保障工作组、住房保障工作组、教育保障工作组、医疗保障工作组、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组和乡村振兴信息工作组等六个专班,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科室协作。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共用和快查、快核、快办机制。按照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银保监组等部门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各科室要及时开展信息核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镇乡村振兴办每年至少组织1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目的要求、申报途径方式和认定退出程序、软件操作方法、帮扶措施等。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等方式抓好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附件:1.监测对象申请书(样本)
2.监测对象识别认定/风险消除村(社区)初提名单(样本)
3.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乡镇(街道)核查表(样表)
4.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乡镇(街道)验收表(样表)
5.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告知书(样表)
6.监测对象识别认定/风险消除县级审定批复(样本)
7.巫溪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资金使用审批表
8.巫溪县防止返贫监测“一事一议”帮扶资金审批表
9.巫溪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资金项目验收表
10.巫溪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1
监测对象申请书(样本)
村(居)委会: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住 组(社、自然村),家中有户籍人口 人,常住人口 人,人均纯收入 元,因 (因病、因学、因住房不安全、因饮水不安全、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因缺劳动力、因其他)导致家庭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特申请成为防止返贫的监测对象,希望得到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扶持,早日致富,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已知悉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相关政策,承诺本人提供的情况属实,同意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
申请人(签字并按指印):
年 月 日
附件2
监测对象识别认定/风险消除村(社区)
初提名单(样本)
我村/社区于 年 月 日组织召开村民代表评议会议(实际参会代表 人),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拟纳入监测对象的 户 人和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监测对象 户 人进行逐户评议,评议出 户 人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同意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评议出 户 人风险稳定消除,同意标注风险消除。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出意见。
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返贫致贫风险 |
风险消除 帮扶措施 |
类型(识别认定户/风险消除户) |
民主评议得票数 |
1 |
||||||
2 |
||||||
3 |
||||||
… |
监督电话: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乡镇(街道)核查表(样表)
巫溪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自然村)
一、基础信息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人均纯收入(元) 拟纳入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元) | |||||||||||||||
监测对象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
二、预警监测渠道(勾选至少一项) | |||||||||||||||
□农户自主申报 |
□基层干部排查 |
□部门筛查预警 |
□社会监督发现 | ||||||||||||
三、返贫致贫风险(勾选至少一项并登记具体内容) | |||||||||||||||
□因病 |
患者姓名 |
政策内医疗费用(元) |
|||||||||||||
政策内报销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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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政策内自付费用(元) |
||||||||||||||
政策外自费支出(元) |
|||||||||||||||
□因学 |
学生姓名 |
就学自付支出(元) |
|||||||||||||
身份证号 |
|||||||||||||||
□因残 |
残疾人姓名 |
残疾类别 |
|||||||||||||
残疾证号 |
残疾等级 |
□1、2级□3、4级 | |||||||||||||
□因自然灾害 |
□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旱灾□生物灾害(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其他(森林草原水灾、海洋灾害等) | ||||||||||||||
□因意外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说明) | ||||||||||||||
□因产业项目失败 |
(说明) | ||||||||||||||
□因务工就业不稳 |
(说明) | ||||||||||||||
□缺劳动力 |
□家庭无劳动力 □家庭有劳动力无法务工(说明) | ||||||||||||||
□其他 |
(说明) | ||||||||||||||
四、是否认定为监测对象 |
□是 |
□否(从以下内容中勾选至少一项原因) | |||||||||||||
□风险自然消失 |
□有公职人员、企业法人等收入稳定 | ||||||||||||||
□有高价房、高价车、大额存款等 |
□法定赡养人等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 ||||||||||||||
户主签字(承诺提供情况真实可靠,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 | |||||||||||||||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签字 |
乡镇(街道)干部签字 |
核查时间 |
附件4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乡镇(街道)验收表(样表)
巫溪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自然村)
一、基础信息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人均纯收入(元) |
(以验收当月倒推连续12个月计) | ||||||||
监测对象类别 |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二、返贫致贫风险 | |||||||||
□因病 □因学 □因残 □因自然灾害 □因意外事故 □因产业项目失败 □因务工就业不稳 □缺劳动力 □其他 | |||||||||
三、帮扶措施 | |||||||||
增收类 |
□产业帮扶 □就业帮扶 □金融帮扶 □公益岗位帮扶 | ||||||||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类 |
□住房安全保障 □饮水安全保障 □健康帮扶(含医保个人缴费补贴、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 □义务教育保障 □教育帮扶 | ||||||||
兜底保障类 |
□综合保障(含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防贫保险等) | ||||||||
其他类 |
□社会帮扶 □搬迁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 ||||||||
四、风险消除指标 | |||||||||
1 |
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原因落实了对应的帮扶措施 |
□是 □否 | |||||||
2 |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
□是 □否 | |||||||
3 |
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围 |
□是 □否 | |||||||
4 |
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
□是 □否 | |||||||
户主签字(同意标注消除风险,不再监测帮扶) | |||||||||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签字 |
乡镇(街道)干部签字 | ||||||||
监测(帮扶)联系人签字 |
验收时间 |
附件5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告知书(样本)
(户主) :
您的家庭于 年 月被评定为(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监测户,通过自身发展和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等,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年 月您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已到达 元,“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有保障,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达到风险消除标准。
通过入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程序,认定您的家庭已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和医疗、教育、住房安全)及饮水安全有保障,收入持续稳定且不存在任何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现告知您于 年 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监测户签字(手印):
监测帮扶人签字: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监测对象识别认定/风险消除
县级审定批复(样本)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县级综合审定,同意 乡镇(街道)上报的 户 人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户 人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请立即组织入户采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 |
类型 |
1 |
|||||
2 |
|||||
3 |
|||||
… |
|||||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巫溪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资金使用审批表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直补卡账号 |
|||||
监测对象类别 |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申报项目名称 |
项目摘要 |
||||
申报理由 |
|||||
申报金额(元) |
补助金额(元) |
||||
村(居)民委员会申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8
巫溪县防止返贫监测“一事一议”
帮扶资金审批表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直补卡账号 |
|||||
监测对象类别 |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申报项目名称 |
项目摘要 |
||||
申报理由 |
|||||
申报金额(元) |
补助金额(元) |
||||
村(居)民委员会申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
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9
巫溪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资金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年度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补助资金 |
万元 |
受益人口 |
人 | ||
项目摘要 |
|||||
村级义务监督委员会意见 |
义务监督员签字: 年 月 日 | ||||
项目验收组结论及评价 |
|||||
验收组成员 |
单位名称 |
职务 |
签字 | ||
项目验收组单位意见 |
项目验收组组长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10
巫溪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资金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
项目摘要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监测对象类别 |
家庭人口 |
验收结论 |
补助金额 |
备注 |
(此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下堡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