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28866/2022-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徐家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1 |
徐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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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徐家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1 |
徐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
徐家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主要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徐家镇设置行政内设机构8个,挂牌机构3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应急综合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徐家镇设置事业机构4个即:劳动就业和社会报账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2.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9万元,农林水支出33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7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2.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2.53万元,比2021年增加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94万元,比2021年减少116.5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预算调整以及人员调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43.59万元,比2021年增加125.28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干部生活补助调资,民政抚恤、特困人员供养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民政抚恤、特困人员供养、社会福利等重点工作。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比2021年增加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1年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镇将重点打造商贸重镇,接待事项较多,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21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新购入一辆垃圾运转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6.2万元,比上年减少33.2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金额为5万元,无项目和服务类预算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22.5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车辆3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预算整体目标按照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认真履行政府职责职能等方面进行编制,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22.53万元。
2022年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项目暂未编制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光明 电话:023-5141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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