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28866/2024-00002 | [ 发文字号 ] | 徐家委发〔2024〕3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徐家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2 |
巫溪县徐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家镇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暨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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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徐家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2 |
巫溪县徐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家镇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暨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徐家镇委员会 徐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徐家镇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暨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各内设有关科室:
《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暨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徐家镇委员会 徐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徐家镇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村(社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圆满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对象为镇辖区内的13个村(社区)班子和由财政发放工资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综合治理专干、综合服务专干。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参照综合专干考核。从镇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干部不参与考核。
第三条 村(社区)干部工资分为固定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两部分,固定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分别占90%、10%。固定补贴由镇财政所按季度发放,绩效考核补贴部分由镇财政所按月从村(社区)干部月平均补贴中扣留。
第四条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日常工作和临时工作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年度目标考核分类进行,塘垭村、安阳村、大宝村、岔路村、顺阳村、双金村、枣树村、古树村等8个村为一序列分配3个优秀村集体名额,社区、高洪村、龙花村、窑湾村、龙店村等5个村(社区)为一序列分配2个优秀村(社区)集体名额。
第六条 村(社区)集体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由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民主测评三个类别组成,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比重为24%,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比重为66%,民主测评考核为10%(附件1)。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考核由相应科室按照对应分值季度评分,评分结果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镇党群办。民主测评年终述职时统一进行。另设立加分考核(最高10分),得到国家、市、县表彰性报道实行额外加分考核,国家级加5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1分。
第七条 村(社区)干部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度民主集中测评权重占40%、日常考核权重占60%。支部书记日常考核按每季度履职承诺述职结果计算,副书记、专干(含本土人才)的日常考核由支部书记按季度评分(按百分制计算),评分情况由驻村领导签字确认后按时向党群办提交季度考核结果。优秀支部书记(主任)分配名额4人,优秀副书记分配名额3人,优选专干(含本土人才)分配名额13人。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村(社区)班子考核注重日常考核
(一)考核准备。镇党委牵头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组,考核组由党政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组成。
(二)考核过程。考核注重日常评价,每季度由组织人事向分管领导收集本季度各村(社区)得分情况,年末综合4个季度分数,向考核组提交考核情况。
(三)考核结果。考核组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党委政府,党委政府召开党委会或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各村(社区)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
第九条 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得分8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分配优秀名额。
第十条 在各项督查中,位列全县前五的,按照第一加1分,第二加0.8分,第三加0.6分,第四加0.4分,第五加0.2分,在总分中加分;位列全县倒数五名的,按照倒数第一扣1分,倒数第二扣0.8分,倒数第三扣0.6分,倒数第四扣0.4分,倒数第五扣0.2分,在总分中扣分。
第十一条 村(社区)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称职”:
(一)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
(二)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决策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三)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四)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社区)事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因打架斗段、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村(社区)级事务正常工作秩序的;
(八)在班子中闹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九)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十)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十一)违法犯罪的;
(十二)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确认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对照考核结果采取奖励优秀,惩罚落后的方式进行结果运用: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村(社区),其干部全额发放绩效补贴;得分80—89分的村(社区),其干部扣除5%的绩效补贴;得分70—79的村(社区),其干部扣除10%的绩效补贴;得分60—69分的村(社区),其干部扣除20%绩效补贴;得分60分以下的村(社区),其干部扣除50%的绩效补贴;当年受到纪律处分及组织处理的村(社区)组织,影响期内取消绩效考核补贴。
(一)奖励
优秀村(社区)发放奖牌一块。
优秀个人参照巫溪组发〔2021〕57号文件精神,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书记(主任)增补绩效考核补贴1000元/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副书记增补绩效考核补贴900元/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专干(含本土人才)增补绩效考核补贴800元/人。
(二)惩罚
1.列综合考评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由镇党委对班子诫勉谈话,并在一个月内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意见。
2.按书记、副书记、专干三个职位(本土人才参照专干),分别列个人综合考核评价倒数第一名的干部,由镇党委对其提醒谈话,并在一个月内向镇党委书面报告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 对年度综合评价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将优先选派参加上级组织的外出考察培训,考核结果作为招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村(社区)干部,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教育,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整改。对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整改期为6个月,若整改不力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绩效奖励挂钩: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可根据《巫溪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巫溪农发〔2019〕91号)要求,用集体经营性收入的可分配收益奖励村(社区)干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考核对象因事(产假除外)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考核,不评定等次。基本报酬按实际在岗时间核发,不享受绩效报酬,正在接受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不参加考核,根据调查处理结果视其情况核发报酬。
第十七条 从镇机关由组织选派或个人自愿到村(社区)任职的干部,不参加考核,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交通、生活补助。
第十八条 村(社区)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镇党委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经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社区)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徐家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共徐家镇委员会 徐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徐家镇2024年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类别 |
考核指标 |
标准 分值 |
考核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责任人) |
具体考核办法 |
考核对象 |
全面从严治党 (24分) |
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含政令畅通3分) |
10 |
向元 |
镇纪委党政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组织建设、群团工作 |
8 |
李其梅 |
党群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宣传文化、统战、意识形态工作 |
7 |
邓爱华 |
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10 |
杜双双 |
乡村振兴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成效(66分) |
农、林、牧 |
7 |
郑昌学 |
农业服务中心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民营经济 |
5 |
邓爱华 |
文化服务中心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水利工作 |
5 |
郑昌学 |
农业服务中心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招商引资 |
2 |
李相昱 |
经发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规划国土建设管理 |
4 |
何成军 |
规划建设环保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环保、环境综合整治 |
4 |
何成军 |
规划建设环保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疫情防控、疫苗接种 |
1 |
邓爱华 |
民政社事办(计生)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平安建设 |
4 |
陈华 |
平安建设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
5 |
易礼松 |
应急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 |
4 |
易礼松 |
应急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及征兵工作 |
2 |
易礼松 |
武装部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
4 |
陈华 |
社保所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公共卫生、计生 |
3 |
邓爱华 |
民政社事办(计生)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民政、残联工作 |
5 |
陈华 |
民政社事办 |
见考核细则 |
各村(社区) | |
民主 测评 (10分) |
民主测评 |
10 |
李其梅 |
党群办 |
按考核办法 计分 |
各村(社区)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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