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徐家镇护林防火扑救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徐家镇护林防火扑救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家镇护林防火扑救应急预案
为有效保护我镇的林木资源,维护森林平安稳定,确保及时、迅速、有序、高效地完成森林火灾的灭火救援任务,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有关规定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森林防护扑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思想,确保不发生较大林木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把每年火灾率控制为零。
二、扑救原则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 坚持火情报告原则,做到快速出击打早、打小、打了。
(二)坚持人性原则,做到安全第一。重点保障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科室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科学补救原则,努力减少林木资源损失。
(四)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驻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村(社区)森林防火责任人,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农业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单位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三、实施火灾扑救三大系统
(一)指挥调度系统
1.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徐家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是全镇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指挥机构,负责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检查、监督。镇人民政府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火情所在村委会主任为成员。指挥部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负责上下联系(联系电话:023-51415005)。实行领导带班昼夜值班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接到指挥部的通知后,必须迅速做好各种准备工作,赶赴现场,组织施救。
总指挥长:胡建华(镇长)决策布置应急救援工作。
副指挥长:郑昌学(人大主席)负责后勤保障。
易礼松(副镇长)作好疏散安置工作。
成 员:陈加(党政办主任)负责上下联系。
张雪松(应急办主任)负责组织交通运输工具,组织调动扑火用具。
文家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提供避难场所和救济物品,做好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畜情病毒控制。
何雪黎(财政办主任)筹措救援物资款。
李双燕负责宣传报道。
龚冬梅、张雪玲、杨义琢负责交通疏散、封锁。
现场指挥机构由负责人为现场总指挥,火情所在村委会主任为副指挥,应急恢复由指挥长会同现场总指挥根据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结束。
2.报告程序
全镇林木火灾在节假日及火灾预警期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生火警后,各村打火队要立即向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根据火情事态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在高危火险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发生的下列紧急火警之一,镇防火领导小组要在30分钟内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一)一级火险区内发生的火警;
(二)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安全的火警;
(三)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人员伤亡的火警;
(四)节假日或风力五级及以上天气发生的火警;
(五)与其他乡镇交界处发生的火警;
(六)需要县级支援扑救的火警。
3.启动补救预案
全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共分为3级,一级预案由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制定并指挥启动扑救。二级和三级预案由县指挥部制定并指挥启动扑救。各级扑救预案的启动要按火情发生级别和危险情况进行。
(1)一级预案的启动:火警发生在二、三级火险区内,由相关乡镇和单位分指挥部按预案职责积极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区防办报告,根据火情发生势态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专业扑救队伍协调扑救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2)二、三级预案的启动:火警发生在一级火险区内,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在启动一级预案指挥组织扑救的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启动二级或三级扑救预案。
一是镇级扑救预案实施后,两个小时内火势仍未得到控制;
二是危及林区、景区、居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点文物设施安全;
三是气象条件恶劣,火险等级高,扑救特别困难;
四是跨镇乡界火灾需协调扑救;
五是镇领导小组请求支援;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三级预案的。
(二)组织扑救系统
1.打火队
(1)专职打火队
设立专职打火队。队员由镇脱干和村(社区)干部组成,镇护火领导小组组织打火队学习、培训和日常管理。防火期内和火灾发生时期,由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指挥。
(2)兼职扑火队
各村(社区)负责组建兼职打火队,并组织学习、培训。防火期内和火灾发生时期,由各村(社区)统一组织、指挥,协助专职打火队完成任务。
2.扑救力量的调集
(1)启动一级预案
林木火灾发生后,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迅速启动一级预案,并及时通知县防火办。镇防火总指挥调集专职扑火队员和兼职扑火队员不少于10人,赶赴火场组织扑救。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是制定扑火作战方案,全权负责火场指挥扑救;
二是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
三是及时准确地向县防火办指挥部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
四是根据需要提报扑救人力、物资需求计划;
五是对火灾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及时提出转移等相关事项;
六是做好火场善后清理工作,部署专人看守火灾区现场,其后勤保障工作由火灾所在地政府安排落实。
(2)启动二、三级预案
林木火灾发生后,直侵重点林区、景点、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安全,遇到恶劣天气等情况,在启动区一级预案的同时,及时报告县防办启动二级或三级预案,共同指挥扑救。火场前沿成立前线指挥部,由县最高领导任总指挥组织力量扑救。一梯队县防火办组织的专业扑火人员组成,主要以扑大火、打火头为主。二梯队由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组织专(兼职)打火队员100多名,主要扑小火、清理余火为主。火灾扑灭后,由县防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扑救人员的撤离和监守人员,监守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3.扑火器材
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组)、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三)信息保障系统
该系统包括通讯和监测两部分。
1.通信系统:值班电话:023-51415005
2.监测系统:各村(社区)设立站所,由村(社区)组织专人值班,负责区域内火险情况监测。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火警报告时限
发生火警后,发现火警人员应立即就近报告辖区主管或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重点林木火灾区镇领导小组要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最长时限不得超过30分钟。
(二)扑救进入火场时限
火警发生后,所在地村(社区)要有主管领导带队,立即组织扑救人员进入火场扑救,时限不得超过30分钟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接警后,要在40分钟内组织相关扑救队员到火场组织扑救,并及时掌握情况,选准扑救口,安全扑救。
(三)组织纪律
(1)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在防火期中要日夜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区内火情动态,及时、准确报告火情、火警,不得贻误战机。
(2)参加扑火期间的有关费用补偿按《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凡在扑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3)凡在扑火中擅离岗位,不听从命令或没有及时到达指定集结地、故意隐瞒火情、延报、畏惧不前、耽误战机,致使林木资源和人员、财产遭受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对负有责任的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撤销领导职务,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徐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