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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9-18 | [ 发布日期 ] | 2017-09-18 |
巫溪县鱼鳞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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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9-18 | [ 发布日期 ] | 2017-09-18 |
巫溪县鱼鳞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鱼鳞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
(1)鱼鳞乡设置行政内设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2)鱼鳞乡设置事业机构5个: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485839元,其中:其中专项补助3146772元,占收入的 33.17%,一般转移支付补助6339067元,占收入的 66.83%,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312390 元,占收入 4.93 %,均衡性转移支付5872885元,占收入的 92.65 %,选派大学生补助153792元,占收入的2.42%。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9485839元,其中:其中人大事务279555元,占支出的2.95%,政府机关1819864元,占支出的19.19%;财政事务104091元,占支出的1.1%;群团事务178542元,占支出的1.88%;党委办公室相关机构事务212056元,占支出的2.24 %;其他一般公共支出41500元,占支出的0.44%;文化157923元,占支出的 1.6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287 元,占支出的 20.37 %;医疗卫生 222467元,占支出的 2.35 %;节能环保支出254290元,占支出的 2.68 %;城乡社区支出83957元,占支出的0.89%;农林水事务2887701元,占支出的 30.44 %;住房保障支出198135元,占支出的 2.09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800元,占支出的0.02 %。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基本支出结转256671;项目支出结转855000元,较上年增加980471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资金不能兑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2016年年初预算为4326545元,本年追加 5159294 元,全年总预算为9485839 元;本年支出8374168元,完成预算数的 88.28 %。差异原因分析:追加预算数据大的原因是年初未将项目预算支出纳入到预算中。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上年上级补助收入为6412288元,本年上级补助收入9485839元,比上年增加 3073551元,增加47.93%,上年一般预算支出为6281268元,本年一般预算支出8374168元,增加2092900元,增加 33.32%。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本年收入支出的增加主要是因为生产性扶持和专款收支的增加和集中移民、分散移民基础设施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三公经费上年完成100000元,本年完成1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批次268次,接待人数2000多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环保安检等检查所需的燃料费、公务用车的维修费及保险费,严禁公车私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0元。
(二)乡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其中会议费105662元,比上年增长46.02%,培训费102298元,比上年增长7.20%。其主要原因是县乡村三届换届和脱贫任务重。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14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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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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