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巫溪县 鱼鳞乡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43477/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鱼鳞府发〔2022〕3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鱼鳞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鱼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节能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鱼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节能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站所办:

为加快推进我乡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我乡节能降耗工作,进⼀步增强全体职工节俭意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依照《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巫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节能制度的通知,现将《鱼鳞乡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约燃油制度》、《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

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 鱼鳞乡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

      2. 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约燃油制度

      3. 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



                 鱼鳞乡人民政府

                                     2022615



附件1

鱼鳞乡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制度

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重庆市公共节能办法》,提高能源能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特别定制节水措施。

  1. 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在机关食堂、卫生间等公共用水场所设置节约用水标志,提醒用水单位节约用水。

一、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坚持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二、随手关闭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

三、拖地、打扫卫生要尽量节约用水,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浇灌花木、泼洒地板等。

四、使用卫生间,便后应及时冲洗,并应等到冲水后关闭水龙头才离开。

五、新购置用水器材或在建工程用水设施,应使用节水型器具,根据需要同时设计节水设施。






附件2

巫溪县公共机构节约燃油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节能办法》,提高能源能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特别定制节约燃油措施。

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完善公务用车更新处置管理规定,执行公务用车辆编制管理,鼓励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车辆。

二、严格控制车辆日常运行费用开支。建立并执行政府采购标准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保养规定。确定公务用车燃油消耗标准,核对登机单车燃油消耗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措施,堵塞漏洞。

三、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一是实行公务用车集中调度管理。统一调度集中使用车辆,要求同一方向,同一活动统一集体乘车外出。二是推行公务用车出勤管理。建立公务用车出勤管理登记备案制度。三是加强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公务车辆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入库和封库制度。

四、定期维护保养和调整车辆。根据汽车维护保养要求,及时更换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和润滑油,调整运行状态,保持适当轮胎气压。

附件3

巫溪县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节能办法》,提高能源能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特别定制节电制度。

  1. 提高节约用电意识。办公室、功能房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室内亮度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昼灯

二、加强空调使用控制。除夏、冬季需要时,其他季节不能使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不开空调。

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机、投影仪、电视等设备要随随开,计算机不使时要设置动进低能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源消耗,下班后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四、使用环保节能型照明产品或电器,禁止在新产品购置中、在建或改建工程项目中采用低效、高耗电设备产品。

五、对办公设施设备,要正确使和操作,避免因使维护不当引起的不必要损耗。

六、办公室禁使用大功率耗电设备;禁使花线板等不安全设备。

要及时关闭电器设备电源,做到人离电关、责任明确、天天检查

各科室站所办和个人都有节约用电义务。乡政府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为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