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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2-06 | [ 发布日期 ] | 2017-02-06 |
重庆市巫溪县长桂乡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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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2-06 | [ 发布日期 ] | 2017-02-06 |
重庆市巫溪县长桂乡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巫溪县长桂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行政人员:巫溪县长桂乡人民政府实有在职人员13人,含工勤2人,另有退休人员6人。
事业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实有在职人数9人,含参公事业人员2人,另有退休人员4人。
长桂乡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政府职责主要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增长。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继续进行特色村社区建设的打造,着力推进和谐村社区建设,重点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社区;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加大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服务;认真做好社会帮困求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乡安全稳定。
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强化社区党建活动,以活动促党建,以党建带活动,争创党建工作品牌。
长桂乡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总额1104.30万元,其中:2017年实际预算总额526.99万元,上年结转总额577.31万元。
2017年收入总计110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
入526.9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77.31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110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31万元,包括:工作福利支出15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6.49万元;项目支出568.9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38.59万元,农林水支出130.4万元。
支出及政府、人大、政协工作等各项支出;
行的基本支出;
员经费、社会保障、救灾减灾、民政抚恤、社会福利等其他民政
管理支出;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工程建设支出等。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支出、农村道路建设支出等。
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支出。
五、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巫溪县长桂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10.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等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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