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失能老人补贴申请流程
高龄失能老人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对象
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上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二、申请所需材料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证(第二代)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委托代理人申请】: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核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派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并组织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经审核和公示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3.审批。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备注】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可由其所在供养机构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申请办理。
四、办理时间
自收到申请之日30个工作日内。
五、咨询地点
巫溪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巫溪县柏杨街道城投大厦4楼)
六、联系方式
023-51515965;023-5151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