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推进渝东北和渝东南“大旅游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2015〕21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加快推进渝东北、渝东南“大旅游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渝东北和渝东南“大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性、富民性、可持续性发展产业。“大旅游经济”是以旅游为纽带的关联型经济发展体系,通过对旅游要素进行跨行业、跨区域优化配置,形成以旅游业为牵引、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是新形势下旅游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渝东北、渝东南是重庆两个重要片区,是我市农村面积最大、贫困人口最多、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区域。发展“大旅游经济”是实现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
——发展“大旅游经济”,既立足渝东北、渝东南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现状和发展潜力,又与主城区、渝西片区优势互补、错位竞争,有利于形成区域间差异化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大格局。
——发展“大旅游经济”,是统筹渝东北、渝东南的全域性、系统性、战略性工作,有利于在更高水平统筹两个片区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三峡库区“后扶”、秦巴山区“扶贫”、武陵山区“扶贫”工作推进,既有助于突出主题、抓住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又可以做到区域“一盘棋”,形成抱团发展,实现区域一体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
——发展“大旅游经济”,是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保护,实现保护与发展协同并进的发展,可以带动渝东北、渝东南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渝东北、渝东南三次产业加快发展、富民增收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发展“大旅游经济”,有利于加强我市与周边省(区)以及长江流域、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区域合作发展,有助于我市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有助于我市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国际著名旅游城市。
二、全面把握加快推进渝东北和渝东南“大旅游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发展“大旅游经济”为牵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化区域合作、实现产业跨界融合为抓手,以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旅客消费和富民增收为根本,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渝东北和渝东南主导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渝东北和渝东南过夜游客分别达到3000万、3500万人次/年以上,旅游业投资年均分别增长25%、30%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区GDP的7%左右,基本建成“三峡库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武陵山区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形成“渝东北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渝东南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带”两大国内外知名的区域旅游经济带,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配套设施和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优势更加突出,旅游整体形象更加靓丽,“大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旅游大规划,引领大旅游产业发展。按照“大旅游经济”发展思路,加快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全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科学引领渝东北、渝东南“大旅游经济”发展。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有旅游产业发展专章规划,明确旅游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在编制修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通讯设施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时要统筹考虑旅游功能,将旅游规划内容融入其中,强化规划的一致性,切实增强规划引领作用。渝东北有关区县要尽快启动忠县皇华岛(城)、开县雪宝山、城口九重山、兰英大峡谷等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完成万州高峡平湖、丰都澜天湖、忠县三峡港湾、奉节天坑地缝、云阳龙缸、城口亢谷、开县汉丰湖、梁平百里竹海、垫江牡丹花海等旅游景区或度假区规划。渝东南有关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完成黔江小南海、彭水摩围山、武隆白马山、酉阳桃花源、秀山洪安边城等旅游景区或度假区规划。
(二)建设旅游大通道,加快形成旅游交通环线。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导向相结合,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构建立体化、便捷化的旅游交通网络体系。
一是畅通旅游陆上通道。努力打造“区域内形成网络、区域间主干交通连接、景区景点互通互联”的旅游道路交通格局。加快规划建设渝东北、渝东南高铁及铁路、高速公路及高等级公路网络。支持渝东北加快渝西高铁(万州—开县—城口—西安)、两巫(巫山—巫溪)高速、渝安高速、奉节—建始高速等前期工作。支持渝东南加快渝怀复线铁路、黔张常铁路、渝黔城际铁路、黔恩铁路、黔毕昭铁路以及黔恩高速、黔梁高速、黔石高速、酉沿高速、秀松高速建设。着重解决好通达旅游景区“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旅游交通一小时或半小时通达、旅游产品线路连接、景区(景点)之间互联互通为重点,结合全市国省道升级改造和乡村道路、撤并村公路建设任务,切实解决区县(自治县)之间、区县城与景区、景区与景区以及重点区域公路的互联互通问题。支持有关区县(自治县)尽快打通以国、省道为骨干的相关旅游连接道路。
二是畅通旅游水上通道。加快规划建设一批邮轮游艇母港和沿江公共旅游码头。渝东北加快万州邮轮港旅游集散码头、丰都邮轮港(王家渡和名山景区旅游码头)、开县汉丰湖旅游码头、忠县石宝寨旅游码头、张飞庙旅游码头、白帝城旅游码头、云阳龙缸旅游码头、奉节宝塔坪旅游集散码头、巫山大宁湖旅游码头、大宁河旅游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码头升级改造。渝东南加快阿蓬江神龟峡旅游码头、龚滩旅游码头、乌江画廊蚩尤九黎城旅游码头、西沱旅游码头建设。
三是畅通旅游空中通道。支持渝东北、渝东南规划建设一批通用航空机场、旅游直升机场,积极发展通用航空产业。加快建设巫山神女机场、武隆仙女山机场,支持梁平县利用现有闲置机场发展旅游航空等通用航空产业。加快开辟一批旅游航线,鼓励黔江武陵山机场、万州五桥机场开发新旅游航线。
(三)实施旅游大营销,全力打造区域特色旅游品牌。有关区县(自治县)要逐年加大财政资金对旅游宣传营销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各类特色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按照“政府塑形象、企业做市场”思路,建立政企联手、部门联合、市场联动的促销机制,形成整体营销合力。通过大数据、新媒体营销、开发旅游APP等方式实现精准宣传、精细营销。通过重大节庆活动营销,进一步提升渝东北、渝东南“区域性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扩大旅游品牌影响力。支持渝东北有关区县以“世界的长江·壮美的三峡”为主题,抱团举办“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鼓励打造忠县忠文化、开县秦巴文化、奉节诗城文化、巫山神女文化、巫溪巫文化、城口大巴山文化等旅游文化品牌;支持渝东南有关区县(自治县)以“神秘渝东南·世外桃花源”为主题,抱团举办“中国武陵山国际民俗文化旅游节”,鼓励打造苗族文化、土家族文化、仡佬族文化、巴盐古道文化、郁江盐丹文化、秀山花灯文化等旅游文化品牌。根据渝东北、渝东南各区县(自治县)乡村旅游资源特色,积极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四)开发旅游大产业,联动三次产业发展。按照“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原则有序开发,重点解决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旅游项目用地问题,优先保障旅游发展用地指标。重点打造一批新的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和自驾旅游、乡村旅游基地。渝东北加快建设万州大瀑布、忠县中国柑橘城、巫溪红池坝、巫山神女景区(神女峰、神女溪)、开县开州古城、奉节白帝城及瞿塘峡景区等一批重点项目。渝东南加快建设黔江城市峡谷峡江景区、黔江小南海、武隆懒坝LAB项目、武隆星际未来城、彭水蚩尤九黎城、石柱黄水旅游度假区等一批重点项目。鼓励在武隆仙女山、石柱千野草场、忠县石宝寨、城口黄安坝、城口九重花岭等景区规划建设一批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和有关配套设施。加快推进旅游业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吃住行游购娱”要素建设,深入挖掘地脉、文脉、人脉,加强农旅、商旅、文旅融合,加强旅游与扶贫、林业、水利、内陆开放等有效对接,形成大旅游产业链。不断丰富区域旅游产品种类,鼓励开展风光摄影、探险猎奇、科考研究、遗产旅游、康体养生、养老保健、研学商务、低空飞行、影视拍摄、实景演艺、山地及水上运动等特色旅游。
(五)拓展旅游大市场,不断做大游客总量。按照立足本地、联动周边、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客源市场定位,鼓励旅游企业整合资源开发各种主题旅游,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开发区内一日游、区际周末游、大都市小长假与黄金周休闲度假游的旅游推荐线路和特色旅游产品,面向学生寒暑假、老年人养老养生、工薪族度周末等不同需求,丰富春赏花、夏避暑、秋观叶、冬玩雪的旅游季节产品。加强与川鄂湘黔陕等周边省(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重要客源地市场的区域联动和市场拓展,研究制定对渝东北、渝东南旅行社组团游相关奖励办法。注重借力发展,开辟更多的精品旅游线路,支持打造“渝东南—渝东北”“渝东北、渝东南与山水都市、渝西走廊”“渝东南—张家界”“渝东北—神农架”等跨区域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立旅游联盟,实现游客互送、互惠互赢。重点实施旅游惠民工程,推行重庆市民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重庆市民游重庆。支持在渝东北、渝东南率先试点“重庆旅游惠民卡”,发行区域旅游“一卡通”,逐步在全市推广并实现与全国联网。支持万州区建设渝东北区域旅游集散中心,支持黔江区建设渝东南区域旅游集散中心,支持建立渝东北、渝东南旅游商品交易市场。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出台航空旅游包机(100人以上)组团奖励政策。
(六)坚持旅游大开放,不断注入活力动力。大力破除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充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在有条件的渝东北、渝东南部分区县(自治县)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企业投资旅游业,发挥旅游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采用PPP融资模式筹集资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旅游项目投融资提供支持,发挥旅游担保、旅游小贷公司及其他专业金融服务机构作用,支持旅游企业贴息贷款和上市融资。进一步完善招商奖励机制,瞄准世界500强涉旅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一批品质、生态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旅游综合体示范项目。
(七)支持旅游大创业,不断促进富民增收。进一步简政放权,鼓励各类旅游市场主体发展,着力破除旅游小微企业发展难题,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营造旅游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强化生态保护,通过发展旅游业盘活生态资源,联动农林牧副渔,带动就业创业兴业。支持设立渝东北、渝东南旅游产业发展创业扶持基金。支持通过规模化、规范化、集群化发展,在旅游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打造农家乐集聚区,集中规划建设和提档升级一批巴渝人家、森林人家、绿色农庄等星级农家乐。鼓励结合当地资源特色,创办各类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生产销售特色旅游商品,并通过“互联网+”、B2C、C2C等模式升级产业业态,扩大市场销售规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渝东北、渝东南区域一体化发展布局,坚持部门协调机制和旅游市场联盟“双推进”,不断巩固和完善渝东北、渝东南“大旅游经济”发展机制。渝东北、渝东南完善区域旅游协作发展机制,统筹协调“大旅游经济”发展。可健全“大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对“大旅游经济”发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建立定期议事协调制、目标管理制、责任交办制、督办问责制、绩效考评制,及时协调解决本区县(自治县)和跨区县(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优惠政策。渝东北、渝东南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在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67号)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市级各类财政资金和扶持政策向渝东北、渝东南倾斜。积极整合各类市级财政资金,优选项目,集中力量,支持“大旅游经济”发展。对重点旅游项目用地按照规划予以分类保障,尤其要对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到位。统筹用好国家、市级财政资金,市级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力度支持渝东北、渝东南“大旅游经济”发展,对纳入市级重点建设的旅游项目,由市级旅游产业发展资金补助一定的前期工作经费。渝东北、渝东南各区县(自治县)要把“大旅游经济”发展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研究出台支持“大旅游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星级宾馆饭店与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的政策。
(三)优化旅游环境。高度重视做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决不能以牺牲生态和文化为代价。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安、工商、卫生、物价、文化、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旅游执法交叉联动,建立及时高效的旅游投诉及协调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制和旅游安全预报、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救援机制。加快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大力倡导文明旅游。
(四)加强人才培训。充分发挥旅游职业院校优势,加大旅游专业管理人才和经营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旅游管理队伍和服务人才队伍。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引进旅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优秀人才,改善人才结构,强化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文化素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