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赵氏
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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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赵氏(名号不详),大宁县城(今城厢镇)人。夫亡孀居,急公好义。光绪六年(1880),将自置盐场卤水权5天捐作县义学逐年延师之费,岁定束修钱50千文。同年,捐钱2914.6千文,修建考棚,历时4年竣工。十一年(1885),又将自置盐场卤水权5天,换得书院以往价格,买东街瓦屋两起,作为义学馆。知县高维岳验明呈请褒奖,获赠胡赵氏“乐善好施”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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