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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002380598643802/2022-00004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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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文
- [ 有效性 ]
巫溪府发〔2022〕21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2022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三五”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人力社保局大力支持下,全县人社系统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统筹谋划和推动全县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十三五”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业创业方面。“十三五”以来,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确保了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全县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6329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381人;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5%以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93%。城镇及贫困户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7亿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18场次,培训劳动力15869人次。
——社会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着力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初步构建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十三五”末,全县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养老保险参保36.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7万人。构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到13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最低标准由95元增加到115元。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实现15连涨,人均养老金由“十二五”期末的1600元增至1900元,增长率达18.8%;同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5连涨。贯彻落实参保单位降费减负优惠政策,累计减免33548万元,其中2020年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减免政策,免征全县各类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4473万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平稳落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管职责顺利划转,全县514名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纳入社区社会化管理。巫溪作为社保卡惠民惠农财政资金发放试点县,办理社保卡54.89万张,累计发放22项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6.58亿元,月发放4.5万笔。
表1 巫溪县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统计表
项目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较“十二五”期末增长率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 |
21037 |
23330 |
25637 |
29581 |
32646 |
35858 |
70.45%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
181187 |
179910 |
180063 |
177276 |
249250 |
288026 |
58.97% |
工伤保险参保(人) |
26197 |
28918 |
30104 |
30249 |
33666 |
37675 |
43.81% |
——人事人才工作方面。“十三五”以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明显增加,行业、产业人才分布基本合理。公招聘用事业单位人员1162人,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23人。全县专业技术人才达到6952人,正高级职称由5人增至16人、增长220%,副高级职称由380人增至720人、增长89%。稳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机构改革涉改743名工作人员的转隶工作、172个涉及机构改革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顺利完成。深入实施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认定高技能人才3834人。
——劳动关系方面。“十三五”以来,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源头预防、动态监管的制度体系全面建立,依法监管、联动惩处的执法机制高效运行。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创建示范点28家。“两金三制”由“零起步”到全覆盖,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500万元,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缴纳率、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达100%。受理并妥善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557件,涉及人数1.5万余名,涉及金额6257.5万元。责令补签订劳动合同1281份,补缴社会保险103.3万元。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2件,涉案金额2412.7万元。“十三五”期间,全县未发生因欠薪、讨薪等劳动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
——人社扶贫方面。统筹推进就业扶贫增收入、技能扶贫强素质、社保扶贫保生活、人事人才扶贫促发展、对口扶贫增实效。帮扶4.1万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建卡贫困户8595人;建设就业扶贫车间20个,带动800余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组织211名贫困劳动力到山东泰安务工;培训建卡贫困户5883人,易地扶贫搬迁户1945人。全县建卡贫困户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待遇应发尽发、代缴应缴尽缴在全市率先实现三个100%。在两个深度贫困乡镇实施4个专家服务项目,建设8个专家服务基地。派驻兰英村工作队获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县人力社保局获巫溪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全市“就业扶贫”专列在巫溪召开;我县“五大带贫模式”促进贫困人员就近就业的经验做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扶贫专刊刊登;宁河刺绣参加“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展示及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展示交流,带动贫困户就业的案例在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报道。
“十四五”时期,全国、全市及我县处于重要战略发展期,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但挑战和机遇并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十四五”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一方面,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度演进、相互交织,正处于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国际经济力量对比和世界经济平衡发生深刻变化,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越来越难以适应世界经济格局变化趋势,存在深刻调整和不断完善的客观需要,传统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格局将发生深刻变革,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有望逐步提升。另一方面,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受大国博弈、地缘政治、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产业和技术结构随之调整,对企业生产、劳动力要求也有相应的变化,可能导致规模性、结构性失业风险,大学生等群体就业难度增大、劳资纠纷案件增多,满足企业生产需求、项目发展的有一定经验的复合型、高端型及优秀高技能人才缺乏。
——我国发展迈入新阶段。“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新发展阶段将全面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面构建高质量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幅提升,在发展中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社会结构,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高质量发展既是新挑战也是新机遇。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化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是重要内容和关键所在。抓住发展关键机遇,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同优化人力资源、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利用国家层面的重大改革和重要部署,抢抓拓展民生保障事业发展的机遇,以民生改善汇聚更多发展共识和发展合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稳就业保就业成为国际国内双循环新格局下“六稳”“六保”的重中之重。2020年5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首次提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六稳”“六保”是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具体体现,“六稳”要扎实做好,“六保”要全面落实。“六稳”“六保”都把就业放在了首位,只要就业饭碗能够稳稳端住,经济基本盘就能牢牢稳住,基本民生才能保住,才会有消费和市场。保住了就业、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就有收入,就会拉动消费、扩大市场需求,从而推动构建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也能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住经济基本盘,把做好就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兜住民生底线。从全世界来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安定的“稳定器”,是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现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城乡发展不平衡,保障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总体滞后于经济发展,这是消费不足和制约内需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已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并进一步明确“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表明我国治国方略已从注重经济的优先发展,转移到注重民生福祉的改善和提升上来,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进步和发展阶段的跨越,并决定国家全局和社会保障的长远发展。“十三五”期间的民生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仍然存在。“十四五”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解决,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此需要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换的大背景下,重新定位社会保障的作用,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奋斗目标,转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新动能,谋划发展新蓝图。
——新时代新思想引领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新目标。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均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这是就业政策在新形势下的延续和发展,顺应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反映了我国当前经济转型升级对就业工作的新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新发展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础才会更加坚实、更加牢固。一直以来,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不减,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内在要求。因此,扩大就业容量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也逐渐显现,高质量就业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是就业优先的重要内涵。只有提升就业质量才能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发展。追求高质量就业既是劳动者的自然需要,也是美好生活的经济基础,还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为巫溪县带来发展机遇。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两新一重”建设深入推进和对冲疫情影响国家一揽子政策实施,有利于巫溪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有利于推动巫溪在更大范围扩大开放,为巫溪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特别是渝东北与川东北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有利于巫溪发挥地处渝陕鄂川边区的独特地理区位优势,有利于推动巫溪人才事业发展,有利于巫溪人流汇聚,有利于人才资源有效配置。
——对外通道网络的完善进一步提升巫溪人才集聚能力。巫镇高速加速推进,巫云开、两巫高速相继开工,巫奉利、巫城高速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一环八射”高速路网正在形成。国省干线全面提质,古路至红池坝快速道路、大河乡广安村肖家湾滑坡带改线工程竣工通车,花栗至巫山、胜利至塘坊、凤凰木龙等道路完成改造,红池坝镇“一横一纵”干线公路全线贯通,巫神路(三期)双阳至龙洞湾等干线公路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骨干路网逐步形成。交通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突破巫溪通道瓶颈,有利于加强对外联系,有利于巫溪县主动承接主城都市区的人口、产业和功能外溢,有利于巫溪县集聚人才资源、打造优质的人才队伍。
——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的压力日益增大。截至2018年末,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高达2.49亿,占总人口的17.9%。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1.4%。15岁及以下人口只有2.38亿,低于老龄人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抚养比已从“十三五”初期的2.87:1下降至2019年底的2.53: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额在2019年首次出现负值,预计“十四五”期间,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相关社会保障的收支平衡将构成极大压力。
——就业结构性矛盾逐步凸显。受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人力资源供求总量矛盾增加。就业形势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就业促进和服务难度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毕业大学生以及新增劳动力等特殊群体实现就业的难度增加,同时部分企业面临普工短缺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两缺”问题,招工难、技工短缺、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逐步凸显,短时间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
——劳资关系日渐复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分工的不断细致,人性化服务的逐渐加强,更多新型的劳动关系、非典型劳动关系不断涌现,使得劳资关系的认定和处理日益复杂。《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实行,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维权成本日益降低,但是劳动关系还将存在诸多不和谐因素。此外,拖欠工资等违法侵权现象仍存在,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和升幅仍处于较高水平,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有待加强。劳动监察队伍执法资源有限,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权限有待完善,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现实工作相比还存在差距。
在已有成绩和复杂外部形势面前,需要清醒认识到全县人力社保事业面临的严峻形势:
——就业创业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全县就业形势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就业创业促进和服务难度加大。部分企业面临招工难、技工短缺、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等问题,短时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就业创业结构性矛盾。
——社会保险制度仍需完善。全县不同人群所能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权益待遇存在着显著差距,由于社会转型和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越来越突出,如原农村电工、原兽医站工作人员、原乡镇农机站人员集体维权,提出诉求,多集中于社会保险问题。
——基层服务平台有待加强。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实行双重管理、交叉领导,事务性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人手不足,制约了劳动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转。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公、服务场所不足,劳动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及基层调解建设亟须进一步规范化。
第二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有效衔接《重庆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推动新时代巫溪绿色崛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险、收入分配等痛点、堵点、难点,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准确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任务使命,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稳就业、强社保、聚人才,将人力社保工作最大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把提高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更大力度推动思想解放、观念变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加大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系统谋划,注重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协同联动,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增强各方面工作的整体耦合性,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
“十四五”期间,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新增就业稳步扩大,就业稳定性进一步提高;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造就规模宏大、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面抓实抓好人才工作,重点把好“人才培养”关、“人才引进”关、“人才使用”关、“人才服务”关,打造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大力度创新,为建设渝陕鄂川边区改革开放重要门户、推动新时代巫溪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社会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做大做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队伍。加大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力度,行业、产业人才分布更加合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十四五”期末,全县专业技术人才达到7500人。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县。积极落实国家政策,立足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着力全县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推进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示范县,促进全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标本兼治,加强“两金三制”等核心制度落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9%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9%以上。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成覆盖城乡、标准统一、内外协同、方便快捷的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人社数据交换平台,开展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农民工、争议案件等方面的数据交换共享;推进社会保险互认互通,实现一体化管理。
表2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主要指标
2020年基数 |
2025年目标 |
属性 |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6】 |
【1.7】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5 |
≤5.5 |
预期性 |
3.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人次(人次) |
【13582】 |
【17500】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约束性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5 |
1.6 |
约束性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8 |
3.9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 | |||
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人) |
6952 |
7500 |
预期性 |
8.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人) |
736 |
800 |
预期性 |
9.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人) |
【32049】 |
【6000】 |
预期性 |
10.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人) |
【3834】 |
【1500】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99 |
>90 |
预期性 |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9 |
≥99 |
预期性 |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
≥99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4.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54 |
54 |
预期性 |
15.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5 |
60 |
预期性 |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把促进就业放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全县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财政投入机制,为就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实施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专项行动时同步评估对就业影响,同步制定涉及劳动者的分流安置方案。加大对新经济、新平台发展的支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健全就业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开展交流培训,完善跨部门的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尽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帮扶力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继续实施稳岗返还、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援企稳岗等政策,扩展就业岗位。推进川渝两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共赢,建立与市内外人力社保部门对接联系制度,信息共享,向市内外企业推送农民工就业。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渝创渝新”创新创业促进计划,完善和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城乡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创业。支持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推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提档升级。优化创业服务,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咨询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扶持,支持“小店经济”,鼓励居民通过灵活就业、平台就业增收。
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鼓励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以需求为导向,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科学设置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实现考培分离。围绕培养创业意识、掌握创业基本知识、加强创业实践,全面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创新大赛和技能比武等活动,分类培育创业典型。
弘扬创业精神。提高创业精神,树立一批创业典型,营造全民创业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营造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支持发展青年创业组织,推动成立创业协会、创业联盟,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青年创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就在山城”“就在巫溪”就业促进行动,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台账,完善实名制登记和定制服务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推广精准招聘平台,有组织地开展就业见习。集中开展专项活动,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加大政策服务保障,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帮扶力度。
促进农民工就业。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网络招聘会等专项服务活动,优化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配合开展好“重庆农民工日”系列活动。提高农民工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实施产业回引外引农民工专项行动。实行农民工平等就业服务,在零工市场、劳务市场等农民工较多的用工市场,定期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面向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位培训,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面向返乡农民工就近开展职业转换培训和创业培训。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鼓励适应性、订单式培训,通过提高技能水平,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竞争力。将日常援助和集中援助相结合,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援助机制。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着力拓展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平台创建工作,探索打造“就业创业服务超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实名制建设,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普惠性和个性化服务,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建立健全支持劳务品牌建设的工作机制,培育打造一批劳务品牌。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新就业形态用工监测和调查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加快全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劳动者就业创业和巫溪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培训体系,开展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和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参训范围和培训项目,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技能培训。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规范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教学资源、基础平台建设。扩大优质技工院校办学规模,支持社会力量和优质资源参与发展技工教育。
充分利用当今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围绕巫溪特色,结合“90后”“00后”特点,购买一批外向型、社交型新经济模式人才培养远程课程,面向待业人士免费开放,在对其创业赋能的同时,提升巫溪与西南地区乃至全国的信息与经济联系。
专栏1: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
1.扩大城乡就业规模。城镇年均新增就业3000人,年均转移农业劳动力10万人。 2.“渝创渝新”创业促进就业行动。配合市人力社保局积极推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力争每年举办1次“渝创渝新”创新创业大赛。建设1个市级创业就业示范街道、2个市级创业就业示范山村(社区),2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 3.重点群体就业扶持。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政府开发更多的社区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 4.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对城乡待业人员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
努力实现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不断推进精准扩面,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城乡居民等重点群体,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及流程。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建筑业和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工程等建设项目参保工作。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确保参保企业为职工足额参保缴费、推动未参保人员积极参保缴费、鼓励中断参保人员继续缴费。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依托各级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定期组织经办人员深入基层进行现场宣传。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社保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升各类待遇领取人员意识,主动配合完成资格认证。
发展更加便捷高效的管理经办模式,优化经办管理能力,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简化办事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梳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业务经办操作指南,合理下放业务权限,推动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重塑,实现社保业务“优先网办、全域通办”。不断加快网络系统的升级,探索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模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跑”的目标。积极提升社保经办数字化能力,提升社保统计手段,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社保领域应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系统内数据实时比对、系统外公安、卫健、民政、教育、法院等数据的定期比对,及时补充、修正、完善、更新登记数据,确保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全面、准确、完整,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实现认证多渠道、多样化、便捷化,如开通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自助人脸识别认证等。
进一步落实好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制度和病残津贴制度。贯彻落实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提高财政补助,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继续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权益,确保参保企业为职工应保尽保,按时参保。
进一步落实好职业年金制度。落实好职业年金经办规程、转移接续办法、监管考核办法和风险控制等制度,认真执行待遇核定相关办法。
进一步落实好失业保险制度。结合《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做好政策的落实,确保失业保险各项待遇落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
进一步落实好工伤保险制度。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积极做好以建筑业为重点的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工作。落实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政策。
健全社会保险认证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学习基金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县两级关于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核查工作,利用宣传手册、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对资格认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待遇领取人员积极主动认证。对乡镇(街道)社保所资格认证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对行动不便人员做好上门服务,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不认证就停养老金”氛围,严厉打击死亡冒领等欺诈骗保行为。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推进基金监管信息化和机构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信息技术在基金监管领域运用,实现基金监管法制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积极发挥中介机构、社会监督员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社保基金风险监管和内控,落实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深入开展社保数据稽核,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数据核查机制。大力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加强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和有关部门协同监督,推动监管系统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金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稳妥做好职业年金基金归集管理,抓好年金计划合同备案、加强合规性监管、信息披露等重点工作,推动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平稳有序。
构建安全可靠的社保数据管理体系。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大力优化社保经办数字化环境,推动数据安全与协同共享可控发展,通过基层平台工作、业务经办、自助服务等渠道实现系统内源数据动态更新。
专栏2: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计划 |
1.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年均新增参加养老保险1000人;医疗保险800人;工伤保险200人;失业保险150人。 2.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在市级统筹安排下,稳步提高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 3.提高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比例。在市级统筹安排下,逐步缩小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差异和待遇水平差距。 4.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5.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鼓励企业参加企业年金。 6.加强数字化建设。加强部门、企业、单位间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级网络建设,优化社保经办数字化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社保领域应用。 |
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政策支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高层次人才、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链和供应链,推动人才政策科学化、引才工作精准化、人才服务智能化。按照从宽、从优、从快原则,全面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消除“政策悬空效应”。壮大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年龄、学历、性别等结构进一步优化。突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校企协同,深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思想道德建设,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到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增加到7500人,基本满足巫溪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壮大技能人才总量,优化技能人才结构。加强技能人才培训,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积极打造公共实训基地及技能大师(专家)工作室,大力开展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方式,推进职业学校品牌建设及一体化改革。整合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竞赛规范化和制度化,每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及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
第三节 加大人才培训培养力度
强化产业技术技能培训。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适应市场需求,大力开展家政、托幼、养老、保安、电商、汽修、电工、旅游伴手礼品开发等市场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绿色工业、山地农业、生态旅游等主导产业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借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帮带培养行业骨干力量。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力量,明确部门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县内县外两种资源,引人与引智并举,引进与培养共抓,促进县外、市外甚至国外人才和智力集聚,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流动人才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服务系统,推进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规范统一、运行高效、办事便捷、管理安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体系。探索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方式,切实加大人才外引内培力度,着力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围绕大数据、现代农业、生物制药等重点领域,引进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企业集群发展的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建立领军人才、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和创新团队资源库。引进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带动一大批知识型、技能型人才落户巫溪。
结合我县产业结构特点,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协同发展体系,积极参与渝东北各区县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建设“渝东北—巫溪人力资源产业园”,共同打造渝东北人力资源高质量供给区。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扶持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引入外部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就业作用。
专栏3:“英才汇聚”行动计划 |
人才驿站(柔性引才)建设专项。设立县级人才驿站1个以及企业人才驿站1个,通过灵活柔性的用人机制充分利用外部高级人才的才智经验,为我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符合事业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推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考核试点,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职员制度,逐步破除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行政化模式,制定取消行政级别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继续探索符合不同行业和岗位特点的分级分类招聘办法,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聘用合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机制。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持续改进完善人事综合管理服务。
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全面实施聘用制度,培养造就一支能适应巫溪县地方经济建设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等,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继续推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适当提高边远地区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给常年在基层工作人员晋升空间,激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适当减少工勤转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对各基层单位人事干部的培训,引导和督促完善信息系统录入。
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结合巫溪县实际,研究改进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拓宽安置渠道,加大安置力度,实现军转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向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积极开展安置前培训和上岗培训,提高退役军人综合素质和适岗能力。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优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按照市场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落实、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扎实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指导国有企业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在建设领域,积极加强与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协作,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巩固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薪酬调查比较制度,探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探索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倾斜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倾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强化福利政策。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分级管理、责权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
全力构建劳动和谐关系,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深入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探索完善新业态劳动用工行为和电子劳动合同运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劳动关系状况监控,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质效。完善3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联合激励机制。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县,提高企业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预防、做实调解、细化仲裁、强化服务,持续做好调解仲裁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坚持鼓励和解、加强调解、加快仲裁、衔接诉讼的原则,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应用“易简裁”平台,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量和效率,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完善案件分类处理办法,加大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力度,采取依法简化、科学设计办案程序等办法,对涉及重点群体争议案件,采取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措施,快速妥善处理。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基础,健全调解制度,落实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调解员仲裁员素质能力培训力度,拓宽兼职仲裁员来源渠道,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执业律师、高校专家学者等法律工作者成为兼职仲裁员。深化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健全仲裁与诉讼在法律适用、信息共享、程序衔接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9%以上。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对无照经营、非法用工的查处力度。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劳动保障主动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等行为。持续推进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优化职能整合,归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等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9%以上。
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机制,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引导、扶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更好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的作用,为促进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权利义务和行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台账,健全完善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依法公开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信息数据的法定义务,增强社会监督和协同共治。
第二节 建设县级服务平台,聚集海内外优秀人才
构建专业的人才服务平台。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服务网络。以“利民、服务”为宗旨,打造信息化、电子化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自助终端、微信公众号、APP等使用,实现信息查询、社保费缴纳、政策查询、权益记录打印等业务经办的自助化;强化社保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巫溪人社微信平台,通过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及时传递人社动态。同时加强短信平台的应用,在特定业务办理后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办理人员办理注意事项,让办事群众“少跑腿,多办事”,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升群众满意度。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建设,创新开展网络直播招聘公共就业服务,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升级版”。推进职业指导服务和标准化建设,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指导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积极搭建见习平台,促进大学生就业。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优化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大力表彰和广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科学、鼓励创新、甘于奉献的社会氛围。
积极建设考试测评基地。建设含50个考室的考试中心1个,配置专业化的设备设施,承担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各类全国、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的考试的具体考务组织工作,全面提升大规模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效能、技术水平,强化考试安全体系建设,有效防控人事考试安全风险。
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十四五”期间,争取新建1所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或与技师学校合作设立分校。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适度扩大面向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的培训规模。建设职业技能培训联盟服务平台,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同类机构同等待遇。
强化以技能培训巩固扶贫成果。结合巫溪实际,进一步优化大宁河中药材、大宁河刺绣等6个特色技能培训项目,公开招募培训机构,着力提升培训实效。继续推动鲁渝技能协作和对口支援,开展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帮扶、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督促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困难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利用泰安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培训机构等优势资源,采用送培到村等形式,培训困难家庭劳动力就业技能、实用技术。
全面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对接全市表彰奖励制度体系,建立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完善表彰奖励获得者数据库。持续推进县级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等工作。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加强先进模范人物服务管理。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实施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人社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数字化转型。
构建综合信息数据库。建成覆盖全县、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以实现信息化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化人事人才服务和信息化劳动关系服务。建立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数据库,实现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各业务数据交换与共享,业务经办数据库与综合信息数据库交换与共享。
加快就业创业信息化建设。按照“信息化引领就业工作规范化”的总体思路,强化就业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多元素的创业服务。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进程,建立全县就业信息资源库,实现就业管理与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
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四化建设”,即服务功能标准化、视觉识别标准化、业务档案标准化、服务规程标准化。深入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充分利用广为大众接受的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广互联网经办、掌上服务、自助一体机服务新模式,全面落实社保卡金融功能的推广运用,提高效率,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加快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各类人事人才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不断丰富系统的服务内容,为人事人才工作的各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人事部门网站建设,积极构建信息服务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公务员招考、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信息,使人事人才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加强人力社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推进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全面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服务能手。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和网上办事专栏,推进“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满意办”五办服务;全面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推进高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和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建立健全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对标市级指导意见和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动态调整机制,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探索开展区域性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作联动,促进区域内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有效链接。定期汇总群众意见、投诉等反馈,优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并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标准。
充分利用参保单位、参保人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信息,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分析体系。依托相关大数据,开展企业微观运行状况分析、人才流动状况分析、就业人口变化趋势分析、医疗服务及费用分析、卫生健康频谱分析等,为本部门和其他决策部门加强宏观经济监测与调控,提供及时、全面、翔实的数据依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立统计分析激励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跟踪监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评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开展规划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建立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定期联系各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调配制度,保证政策项目的实施有条不紊推进。确立以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宣传、发改、教育、科技、经信、民政、财政、建设、交通、农水、商务、卫健、工青妇等部门和团体参加的综合推进机制。
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同时保障县级财政承担投入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保障资金使用既高效又合理;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与人力社保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必须有强大的人力资源队伍作为支撑,包括事业实施的组织者、具体实施者、评估者和引进外援。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人力社保干部队伍,作为项目实施的组织者;完善基层工作平台,践行调查研究工作,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人员专项业务培训,作为事业发展的实施者;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制度,健全公众信访与问责渠道,作为工作效果的评估者;加强与高校技能人才、就业培训机构、社会服务组织的合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完善决策支持系统,作为人力社保工作推进的外援。
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地区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积极打造大学生基层就业示范项目。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在巫溪增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推动实现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团基层服务活动。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重大决策、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健全协商、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执法监督,构建良好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环境,在监督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做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搜集、整理与归档,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研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的争议焦点,进行追踪评估、制定调查研究报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健全人力社保法治监督体系,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完善行政处事应诉制度;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人力社保法治保障体系,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立人力社保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
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聚焦“两中心两地”目标定位,紧扣人力社保工作,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齐心协力办好合作的事情,唱好“双城记”,助力“经济圈”。全面加强就业、社保、人才等领域合作,推动打造公共服务优质、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活圈。以川渝就业创业发展联盟为依托,与川东北协同开展求职招聘、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动建立具有渝东北特色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特色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探索与城口、开州、奉节、巫山等周边区县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协作,促进区域人才合理流动。
附件:“十四五”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地址 |
建设年限 |
总投资 (万元) |
备注 |
1 |
人力资源产业园 |
待定 |
将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与行政中心一体化建设,实现市场服务、公共事务、行政管理三大职能有机衔接,打造一个产业与事业联动融合、相互促进、特色鲜明的多功能园区 |
巫溪县 |
2022—2025 |
10000 |
|
2 |
考试测评基地 |
待定 |
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包含50个考室的考试中心1个,并配置专业化的设备设施 |
巫溪县 |
2021—2025 |
6000 |
|
3 |
智慧巫溪人社 综合服务平台 |
待定 |
基于“互联网+就业+社保+人才+服务”,建设智慧就业、智慧社保、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社保、求职、招聘、业务咨询等全方位、一体化公共服务 |
巫溪县 |
2022—2025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