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东路88号6-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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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县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参谋服务。
(五)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和管理工作; 审核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巫事宜。
(六)负责政务督查、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督办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公开信箱办理工作,指导、督促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
(八)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职责。
(十)负责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推进“民呼我为”智治中心工作。负责政务建设和政务服务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全县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日常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序列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十三)负责县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指导全县政务值班标准化工作;联系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内外联系,各种会议的通知;承办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统筹县政府综合性大型会议和活动安排;统筹重要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文审核、文件收发及运行管理;负责规范性文件程序性审核;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保密、档案、印章和介绍信管理;负责对政府系统公文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各种文字材料的打印、装订;负责机关党建、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考核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群众反映问题和上级交办问题,及时向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转交和督促有关科室、单位处理;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务公开科。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网络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协调管理全县视频会议系统;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秘科。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校对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召集专题会议会务、讲话起草及录音整理等工作;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的文字、事务性服务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科。负责编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县政府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政务调研工作;负责政府信息队伍建设;负责县政府重要文稿、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起草、修改、整理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督查科。负责督办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督办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重要会议交办事项;负责督办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负责交办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负责全县年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对县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考评和专项工作督查;负责督办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等重大改革事项;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县政府政务建设和政务服务管理日常工作;承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民呼我为”智治中心(县指挥中心)政务咨询投诉办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外事科。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审核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事宜;按照要求向市政府外办报送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和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协调处理外事相关事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金融管理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保险等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承担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防范,配合化解金融风险、处理金融突发事件,促进金融安全;负责对全县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日常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参与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改革和发展;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科。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接待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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