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293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巫溪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巫溪县委领导的、以巫溪县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承担着引导私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巫溪县工商联现有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数4人。下设综合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8.53万元,支出总计129.3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5.95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拨入和2017年年度绩效考核奖在2018年拨入。支出增加10.96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度绩效考核奖在2018年列支,职工调资增加支出等。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5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3万元,占83.89%;项目支出20.84万元,占16.11%。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60万元,较上年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安排的项目没有完成,相关支出在2018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5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调入一人增加人员经费拨入,2017年年度绩效考核奖在2018年拨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6万元,增长34.7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支出调整预算拨入2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预算拨入10.75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6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2017年安排的项目支出由于项目没有完成当年未支付,项目完成后2018年相关支出才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35.6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支出调整增加预算支出2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增加预算支出10.7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整增加预算支出0.85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71万元,占77.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在2018年发放,增加人员,职工调资增加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3万元,占16.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追加了2017年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整预算支出0.85万元,占0.66%,年初无预算;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35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住房保障支出4.23万元,占3.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21万元,较上年增加12.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和2018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在2018年发放,职工调资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51万元、津贴补贴14.03万元、奖金2.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7万元,伙食补助费2.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9.8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35万元,住房公积金4.23万元,医疗费1.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4万元。公用经费21.33万元,较上年增加8.05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等原因造成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48万元,水电费0.44万元,邮电费2.91万元,差旅费0.04万元,租赁费0.15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劳务费3.04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福利费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
年末结转(余)6.6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减少结转和结余0.84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6.6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减少结转和结余0.84万元;主要是2017年安排的项目资金2018年支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原因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应急保障,帮乡扶贫等重点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
公务接待费0.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工商联和市内工商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乡镇到县工商联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与上年支出数相比下降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接待的标准,尽力做到让客人满意又不浪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3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3.28万元,增长165.05%,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
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023-5152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