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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8-08-27

巫溪县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巫溪县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县委和县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承担着引导私营经济发展的职能。

1、参政议政。参与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主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2、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4、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5、指导同业公会和行业商会等专业组织的工作。

6、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参与调解经济纠纷。

7、引导会员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扶贫光彩事业。

8、为会员提供信息、培训、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制度,照章纳税,提高自身素质和生产技术、产品质量。

9、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外市场,增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10、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11、承办政府交办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根据编委文件,巫溪县工商联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2.58万元,支出总计118.4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减少76.56万元、下降40.4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36.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54万元;支出减少57.44万元、下降32.7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36.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30.88万元,一般公务支出增加9.4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8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8万元,占69.74%;项目支出35.84万元,占30.2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44万元,较上年减少5.84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专项支出5.8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56万元,下降40.4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36.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8万元,增长30.2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66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44万元,下降32.6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36.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减少30.8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2万元,增长37.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6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增加支出5.84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6万元,占74.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结算增加7.52万元,增拨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专项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60万元,占14.02%,较年初预算增加8.6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8.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万元,占3.38%,年初预算数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4万元,占4.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4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增加支出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占3.56%,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53万元,较上年减少41.90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待遇统一交由社会保险局支付后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68万元,其他人员支出增加2.7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2万元、津贴补贴13.47万元、奖金2.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66万元,伙食补助费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05万元,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办公费和差旅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福利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国内公务接待费超过了年初预算,国内公务接待费减少0.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县政府调拨了1辆公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帮乡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上帮乡扶贫工作处于攻坚克难阶段,扶贫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辆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和其他县工商联领导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乡镇到县工商联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还需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的编制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接待费的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1.1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0.66万元,下降7.53%。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电子设备和办公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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