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25002387339496788/2020-00003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供销社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 2020-09-17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供销合作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日用工业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牵头推进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工作,参与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改革,负责全县废弃农膜的回收经营。指导全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管理运营本社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指导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三农”的优势。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在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4名,实有人员1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0人。
(三)机构设置。本单位共设立四个科室:办公室、财审科、合作指导科、政工科。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没有参加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22.28万元,支出总计1022.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7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30.37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2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7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3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83万元,占85.09%;年初结转和结余152.4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02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7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41万元,占40.83%;项目支出525万元,占51.35%;结余分配79.8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8万元减少47.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的农业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补助资金和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2.2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30.37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30.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37万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37.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30.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7万元,增长66.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95、社会保障与就业77.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6.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2.4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94万元,增长3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6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30.37万元,其他商品流通事务增加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5.28万元,增长69.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7.94万元、农林水支出2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8万元,下降47.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的农业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补助资金和市服务业发展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97万元,占5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34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增加了基层供销社建设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1.24万元,占1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94万元,增长64.29%,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57.7万元、抚恤费增加20.2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81万元,占1.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农林水支出235万元,占22.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2019年供销组织发展资金和综合服务社发展资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占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服务业发展新网工程专项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12.39万元,占1.2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7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7万元,增长12.8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物管费等较上年度的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19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2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因公出行、脱贫攻坚、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19.6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5.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产品公司、市农资公司和各区县供销社到我单位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次数和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次数和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5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49批次,59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元,车均维护费5.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7万元,增加12.8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物管费等较上年度的所增加。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机要通信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25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巫溪县凤镇基层社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完成基层社营业性用房和办公设备购置和广告宣传。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购置基层社营业用房、办公设备和广告宣传,二是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目标绩效管理还不是很完善,二是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确保绩效评价的完整性,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绩效目标自评表附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