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278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8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8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供销合作社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日用工业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牵头推进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工作,参与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改革,负责全县废弃农膜的回收经营。指导全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管理运营本社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指导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三农”的优势。
(二)内部机构设置。我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设立四个科室:办公室、财审科、合作指导科、政工科。
(三)人员情况。我社核定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4名,实有人数1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06.46万元,支出总计619.4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20.1万元、下降34.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减少75.9万元,下降12.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新网工程项目和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0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46万元,占100%。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1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47万元,占59.64%;项目支出250万元,占40.3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2.45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老鹰茶品牌建设项目和中药材加工新建项目还没竣工,按照工程进度拨款,还没完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0.1万元,下降34.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项目资金的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36万元,增长50.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120万元、生产发展项目支出6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70万元、人员经费56.36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9万元,减少12.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新网工程项目和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37万元,增长51.5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和追加安排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04万元,占4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1万元,占14.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9万元,占1.61%,与年初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2.62万元,占2.04%,与年初数一致;项目支出250万元,占40.35%,较年初数增加25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36万元,较上年增加97.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定额差旅费等都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4.11万元,较上年减少67.5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万元,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本单位本年度无。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5.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产品公司、市农资公司和各区县供销社到我单位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次数和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6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0批次,60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1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67.58万元,降低10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社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施情况都是根据项目预算和项目实施报告书进行,没有提前预支项目款的情况发生,项目资金都设专账进行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
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023-5152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