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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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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9-29

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正式成立,为县政府派出正科级机构。

(一)职能职责。

1、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受巫溪县委、巫溪县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园区管理和服务职能。

2、按规定管理监督园区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入园企业有关事项;协调处理园区内各企业的涉外事务;协调处理园区内务企业之间,企业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配合拟订园区所在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负责园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址定点;负责统一规划和组织建设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4、负责编制和实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拟订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及各项具体管理办法、服务工作规定等,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初审入驻企业方案。

5、拟订园区用地计划,协助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园区内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级工作,组织实施园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资产出租等工作;组织园区内已征土地的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移民安置。

6、负责园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专项统计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园区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工作考评。

7、监管协调园区内企业及有关部门高在园区的派驻机构的工作。

8、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园区财政预算、财政税费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组织监管园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9、负责园区干部人事、精神文明、社会保障、财税、国有资产、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园区内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级社会事务工作。

10、承担为园区内企业提供速效咨询服务,银企关系,找寻速效平台,开展融资担保和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建立中小企业速效体系。

(二)机构设置。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综合科、规划招商建设科、安全环保科,下设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64.8万元,支出总计243.0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7.81万元、增长25.6

%,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工资调标和人员的变动。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36万元,占92%;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0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49万元,较上年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信委拨付的其他收入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37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工资调标和人员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7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没下达在预算内。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7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人员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29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没下达在预算内。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37万元,占8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37万元,较上年增加8.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30.63万元,较上年增加1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电费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支出。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8批次,5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3.02万元,增加3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电费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51531093”)。


重庆市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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