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部门决算>县国资监管中心
  •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5-03661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5-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5-09-29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巫溪县国资运营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三公”经费公开
日期:2015-09-2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科

2.国资运营科

3.财务稽查科

(二)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资产运营和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运营模式等,并组织实施。

3.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对本级政府管辖的国有资源和资产实行整合挖掘利用;授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按市场化进行统一归并和运营。

4.经县人民政府授权,拥有用于运营的国有资产占用、处置、经营、收益权;以投资者的身份对国有资产的投资运作和经营行使决策权。

5.行使授权范围内所有国有资产收益的再投资权;向国有参股或国有控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

6.通过对持有的国有产权、股权的运作,实现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按照下达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措施。

7.协调联系金融单位,改造培育建设国有企业创新组织体系和诚信体系,组织策划运作县内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贷款。

8.负责对全县国有资源和资产进行整合,并授权转让、出让;经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财政部门对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收益的收缴进行监督管理。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决算154.21万元,其中: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54.21万元。

本年度支出决算154.21万元,其中:事业运行30.7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1万元(其中:农贸市场改造资金54万元、驻渝办事处给予张啸声补偿款46.81万元、支付康扶液化公司19.8万元)、医疗保险费用0.98万元、住房公积金1.8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决算总额5.5万元,公务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与预算总额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决算为3.5万元,32批次共156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协调服务全县金融机构、国企改革方面的接待、会议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等。

   /巫溪县国资运营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