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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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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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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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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9-28

重庆市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3.负责改革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派出董事、监事,加强对委派董事、监事的履职管理和考核。

4.负责国有企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清产核资等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5.负责国有企业经营指标的统计监测工作,国有企业经营和运营质量分析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投资计划备案审核、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编制、债务管控、财务监管工作。

6.负责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的具体工作,按照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政策核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及员工工资总额,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7.积极协助上级监管机构对我县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金融安全。 负责收集全县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参与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科、国资运营科、财务稽查科、企业科、金融科共5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5767.76万元,支出总计15767.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86.21万元,增长1506.4%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728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228万元),“十三五”易地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1.6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576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64.09万元,增长1862.0%,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728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228万元),“十三五”易地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67.7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576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86.21万元,增长1506.4%,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728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228万元),“十三五”易地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8万元,占1.3%;项目支出15564.18万元,占98.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67.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86.21万元,增长1506.4%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728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228万元),“十三五”易地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6.09万元,增长1098.3%。主要原因是增加“十三五”易地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4.48万元,增长1380.8%。主要原因是增加十三五易地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1.6万元,当年新招录人员增加单位基本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6.09万元,增长1098.3%。主要原因是增加“十三五”易地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4.48万元,增长1380.8%。主要原因是增加“十三五”易地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1.6万元,工资变动引起的社保缴费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资金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27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75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当年新招录人员增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3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引起的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2771.6万元,占9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十三五”易地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771.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6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后使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补助等增加5.6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8万元,增长2214.2%,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728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228万元)。本年支出12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00.11万元,增长1648.6%,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728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228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4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0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7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资国企监管及金融协调服务等工作期间公务车运行产生的燃油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燃油费及维修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燃油费及维修费用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1.99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国企监管及金融协调服务相关工作餐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2万元,增加56.7%,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餐饮费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4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3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是国资监管和金融协调相关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工会经费5.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6万元,公务接待费1.99万元,电费1万元,水费0.58万元,办公费0.49万元,印刷费0.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水电费等在项目经费中已经列支,本年度在机关运行经费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564.1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37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038-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财政归口处室:

007-企业科

部门联系人:

姚正美

联系电话:

1778371610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25,939,658.98

157,745,239.98

157,677,615.03


其中:财政拨款

125,939,658.98

157,745,239.98

157,677,615.03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国资国企日常监管,完成国资国企年度目标任务;逐步提升金融协调服务质量,规范和维护好金融秩序,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力争完成市县2022年度金融目标相关任务。

进一步强化国资国企日常监管,完成国资国企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全力以赴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二是深化改革助推企业转型发展;三是做实做细改革“后半篇”文章,压减工作持续深入,清理并注销已吊销未注销全民所有制企业37户;四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县属国企30余项监管制度文件正在修订完善之中;五是强化财务资产管理,加强企业资产管理,对改革前的7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和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督促企业动态管理资产台账,管好用活国有资产,严格规范国有资产交易审批管理,全年公开挂网出租出让国有资产35宗,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六是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国企债务管理,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债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国有平台公司存量债务,精准摸排风险隐患,建立“631”偿债机制,防止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强化安全风险、信访维稳风险、网络舆情风险等各类风险的排查、监测、处置,确保了国资国企的平稳运行。强化金融风险管控,牵头组织开展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将宣传排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案件处置一体推进。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非法集资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逐步提升金融协调服务质量,规范和维护好金融秩序,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力争完成市县2022年度金融目标相关任务。一是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发力。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共计实施项目建设54个,完成投资21.6亿元。完成融资项目 9个,融资金额23.2亿余元。争取债券资金项目18个,金额9.8亿元。二是落实稳企惠企政策集中攻坚行动推进有力,督促国有企业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截至目前,减免234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145.08万元。三是金融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发力。“1+2+N普惠金融到村”基地建设覆盖全县289个行政村,设立“1+5+N”民营小微和个体工商户首贷续贷中心和8个金融服务港湾。至10月末,累计为受困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624笔4.21亿元,办理续贷576笔3.36亿元。通过港湾发放贷款4.8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274户,使用央行再贷款发放贷款2013笔6.17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606户11.05亿元。担保在保134笔1.8亿元。

进一步强化国资国企日常监管,完成国资国企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全力以赴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二是深化改革助推企业转型发展;三是做实做细改革“后半篇”文章,压减工作持续深入,清理并注销已吊销未注销全民所有制企业37户;四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县属国企30余项监管制度文件正在修订完善之中;五是强化财务资产管理,加强企业资产管理,对改革前的7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和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督促企业动态管理资产台账,管好用活国有资产,严格规范国有资产交易审批管理,全年公开挂网出租出让国有资产35宗,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六是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国企债务管理,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债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国有平台公司存量债务,精准摸排风险隐患,建立“631”偿债机制,防止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强化安全风险、信访维稳风险、网络舆情风险等各类风险的排查、监测、处置,确保了国资国企的平稳运行。强化金融风险管控,牵头组织开展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将宣传排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案件处置一体推进。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非法集资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逐步提升金融协调服务质量,规范和维护好金融秩序,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力争完成市县2022年度金融目标相关任务。一是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发力。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共计实施项目建设54个,完成投资21.6亿元。完成融资项目 9个,融资金额23.2亿余元。争取债券资金项目18个,金额9.8亿元。二是落实稳企惠企政策集中攻坚行动推进有力,督促国有企业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截至目前,减免234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145.08万元。三是金融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发力。“1+2+N普惠金融到村”基地建设覆盖全县289个行政村,设立“1+5+N”民营小微和个体工商户首贷续贷中心和8个金融服务港湾。至10月末,累计为受困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624笔4.21亿元,办理续贷576笔3.36亿元。通过港湾发放贷款4.8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274户,使用央行再贷款发放贷款2013笔6.17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606户11.05亿元。担保在保134笔1.8亿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打击非法集资线上宣传

1

1

0

100

10

10

打击非法集资线上宣传1场次

打击非法集资线下宣传

场次

5

5

0

100

10

10

打击非法集资线上宣传5场次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培训

场次

1

1

0

100

10

10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培训1场次

监管系统线上监管覆盖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全县19个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2个乡镇街道及192个村(社)打非工作人员及网格员共706名,录入打非监管系统率100%,监管全覆盖

金融运行分析数

4

4

0

100

10

10

按季进行了金融运行分析

国有资产运营

定性

1

0

100

10

10

国有企业资产运营良好,实现了保值增值

资产安全检查

批次

2

4

0

100

10

10

资产安全检查4次

7家县属国企审计覆盖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7家县属国企均进行了年报审计

财务快报期数

12

12

0

100

10

10

7家县属国企每月按时报送了财务快报

建立 资产管理台账

定性

基本建立

1

0

100

10

10

7家县属国企均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






















2)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0132712

自评总分:

99.90


项目主管部门:

038-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财政归口处室:

007-企业科

部门联系人:

姚正美

联系电话:

1778371610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50,000.00

350,000.00

345,797.98


其中:财政拨款

350,000.00

350,000.00

345,797.98

99

10.00

9.9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县属国企投融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和经营业绩考核,完成市、县级目标任务。

县国资监管中心按照职能要求履职尽责,完成了市、县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工作,完成了对县属国企的经营业绩考核,完成7家企业财务快报12期,对7家县属国企进行年报审计,县属国企均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并进行了安全检查,实现了国企保值增值,国企资产运营情况整体良好。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财务快报期数

12

12

0

100

20

20

7家企业每年均完成12期财务快报。

7家县属国企年度决算审计覆盖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7家企业均完成审计。

国有资产运营情况

定性

1

0

100

20

20

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良好

建立资产管理台账

定性

基本建立

1

0

100

20

20

7家企业建立资产管理台账

资产安全检查结果

定性

1

0

100

10

10

已开展资产安全检查。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金融协调服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活动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2023561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038-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财政归口处室:

007-企业科

部门联系人:

姚正美

联系电话:

1778371610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00,000.00

300,000.00

299,978.99

其中:财政拨款

300,000.00

300,000.00

299,978.99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金融协调服务、反洗钱、打击非法集资等维护金融秩序、融资服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工作。

全年完成打击非法集资线下宣传7场次,网络宣传2次(巫溪县打非办联合县融媒体中心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巫溪县新闻客户端转发养老诈骗常见骗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培训1场次,证券、典当、小贷、担保等均按季度进行了金融运行分析,全县19个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2个乡镇街道及192个村(社)打非工作人员共706名,录入打非监管系统覆盖率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打击非法集资线下宣传

场次

4

7

0

100

30

30

打击非法集资线下宣传7场次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培训

场次

1

1

0

100

10

10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培训1次

监管系统线上监管覆盖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监管系统线上覆盖率

金融运行分析数

4

4

0

100

10

10

金融运行分析

打击非法集资网络宣传

1

2

0

100

30

30

网络宣传2次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度县财政未对我中心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姚正美    023-5169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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