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4001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7-09-18
- [ 发布日期 ]
- 2017-09-18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县重要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并审核、管理、使用有关经费;
2、参与全县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3、负责培训全县政务接待工作人员;
4、指导县属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政务接待及公务接待工作;
5、指导全县政务接待定点宾馆、酒店的政务接待工作;
6、负责行政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的物业管理工作,职工食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承担领导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8、负责接待和市管领导干部下乡所需工作用车保障工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县政府办委托我中心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和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单位内设办公室、接待科、车辆科、后勤科4个科室。
2、巫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在职14人,行政编2人(编制在政府办),事业编12人(事业编制14人),原机关车辆职工9人,共计2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33.13万元,支出总计893.7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98.19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511.08万元 。支出增加152.87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等 。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4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13万元,占45.8%;年初结转和结余511.08万元,占54.2%。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89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6万元,占19.2%;项目支出722.5万元,占80.2%。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54万元,较上年减少460.54万元,主要原因该年度财政拨款减少298.19万元,支出增加152.8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8.19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511.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7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项目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9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4.9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72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16万元,较上年增加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4.1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差旅费标准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7.75万元,(因全县公务车辆改革,我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在公车改革范围内,为保障全县应急救灾等工作用车,保留车辆20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财政未给我单位预算,决算报表时填写有误。所以“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应为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46万元,主要用于县上领导下乡调研,抢险救灾、以及县上政务接待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4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安排预算。
公务接待费2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部级领导,其他区县党政代表团,全县重大会议和活动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26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影剧院显示屏。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72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