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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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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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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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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协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7-09-1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县科协共有行政机构1个,即综合科;3个行政编,2个退休人员。

(二)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普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定全县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3、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负责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科普示范和实用技术培训,并指导县级各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开展科普活动。

4、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制度和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6、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7、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科普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评估和成果鉴定。

8、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9、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并举荐人才。

10负责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11、兴办符合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科协2016年度收入总计345.82万元,支出总计133.4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0.39万元、上涨358.46%,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债券(科技馆建设)200万元;二是2016年一名公务员编制落实,工资关系转至县科协;所以经费相应增加。支出增加57.99万元,上涨76.68%,主要原因: 一是项目经费增加;二是2016年一名公务员编制落实,工资关系转至县科协;所以经费相应增加。

县科协2016年度收入合计34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82万元,占93.3%。

县科协2016年度支出合计13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2万元,占37.34%;项目支出83.6万元,占62.66%。

县科协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2.40万元,较上年增加212.4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科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39万元,上涨329.30%。主要原因: 一是新增债券(科技馆建设)增加;二是2016年一名公务员编制落实,工资关系转至县科协;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馆建设新增。

县科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99万元,上涨76.68%。主要原因: 一是项目经费增加;二是2016年一名公务员编制落实,工资关系转至县科协;所以经费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编一名。

县科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15.98万元,占86.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万元,占11.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万元,占0.53 %,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48万元,占0.52 %,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科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9万元,较上年增加28.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5.03万元,较上年增加7.3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县科协“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2016年7月取消科协公车,但有租车费。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科协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1至6月公车维护费和7至12月租车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级专家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县科协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68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县科协人均接待费232.1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接待市级专家共22批次、68人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县科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7.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科协增加编制一名,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但有在建工程(科技馆)2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县科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1522382

/县科协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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