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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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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8-08-28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党校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干部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市委、县委有关党校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精神,制定党校发展规划。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3、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公务员队伍的轮训、培训规划;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干部轮训、培训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员在党校期间表现的考核和鉴定工作。

 4、承办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党的建设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

 5、承担全县公务员初任培训、轮岗培训、晋升培训和理论知识培训;开展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6、负责党校教学、教研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行政后勤队伍建设。

 7、负责指导乡镇党校业务工作。

 8、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委党校机构设置分5个科室:办公室、教务科、科研科、后勤科、信息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7年度收入总计383.54万元,支出总计383.5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42.66万元、下降10.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县委党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38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45万元,占100.00%。县委党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38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54万元,占100.00%。县委党校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1万元,下降6.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75万元,增长31.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增资。

县委党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58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84万元,增长31.94%。

县委党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79.31万元,占7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85万元,占18.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3万元,占4.07%;住房保障支出17.75万元,占4.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63万元,较上年减少36.01万元。公用经费83.91万元,较上年减少6.5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减资。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县委党校“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班次增加,外请教授增多,招待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压减了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因此购置费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党校及各区县来我校授课时接待以及周边区县党校来我校联系工作等招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班次增加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所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没有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501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县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6.57万元,下降7.26%,主要原因是虽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且物价上涨,物管及水电费支出均同比增加,但单位人员减少了。

(二)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县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及办公设施。

(四)我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5152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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