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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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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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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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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6-09-30

一、党校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我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年初数16人,年末18人(其中调入2人),离退休年初数17人,年末数17人(离休1人、退休16人)   

(二)单位的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干部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市委、县委有关党校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精神,制定党校发展规划。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3、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公务员队伍的轮训、培训规划;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干部轮训、培训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员在党校期间表现的考核和鉴定工作。

   4、承办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党的建设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

   5、承担全县公务员初任培训、轮岗培训、晋升培训和理论知识培训;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6、负责党校教学、教研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行政后勤队伍建设。

   7、负责指导乡镇党校业务工作。

   8、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党校   巫溪县行政学校(巫溪县社会主义学院、巫溪县党风廉政教育学校)。共设5个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教务科、科研科、信息科、后勤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数据的具体情况和增减变化及原因:

      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41.45万元,其中干部教育213.47万元、离退休101.61万元、死亡抚恤0.8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47万元、住房公积金12.08万元。总收入比上年增加46.47万元,增加15.75%,主要是因为职工人数和津补贴、14年绩效考核和年终结算的增加。本年总支出324.1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9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8万元。总支出中人员经费239.99万元,比上年增加2.27万元,增加0.95%、公用经费84.12万元,比上年增加26.86万元,增加46.90%,主要是因为职工人数、津补贴和培训班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12万元。总支出比上年增加29.13万元,增加9.87%。年末结转结余17.3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是因为有未发完的年终津补帖,没有其他的结转结余。

(二)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我单位国有资产总计116.9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1万元,增加19.16%,其中固定资产价值96.58万元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增加1.43%。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6.2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各区县党校教职工交流和培训班的外请教师来我校的接待、工会活动、离退休人员活动等生活费),占“三公”经费的100%,接待87批次、1230人次,比年初预算增加2.03万元,主要是办班次数和外请教师人数增加。没有出国出境人员、无公务用车购置。

/巫溪县委党校2015年决算公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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