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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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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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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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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7-09-1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进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巫到老干部工作的胚体政策和办法。

2.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学习政治理论,阅读重要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

3.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调查了解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了解掌握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宣传报道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典型.

5.贯彻落实老干部的安置政策,协调、指导各单位解决老干部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6.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

7.负责组织、指导老干部健康休养、参观工农业建设成就和文体活动。

8.管理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机构设置

1.中共巫溪县委老干部局在巫溪县委和重庆市委老干部局领导下开展工作,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名(原三定方案另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事业编制3名,县关工委办公室事业编制1名。

2.2016年年初和年末均为在职行政2人,参公3人,事业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97.82万元,支出总计197.8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7.46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老干部活动经费有所减少。支出减少4.69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日常支出有所减少。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9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8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9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8万元,占44.32%;项目支出110.14万元,占55.68%.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7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6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老干部活动经费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78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用服务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52万元,占9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行政运行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退休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万元,占1.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3.79万元,占1.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16万元,较上年增加21.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5.52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8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老干部活动、外出走访慰问老干部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以及车辆的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1万元,主要原因是所需的油料费、维修保养等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3.1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28人次,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元,车均维护费1.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68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和会议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3762。

/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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