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0-07072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4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4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有效性 ]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统战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 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 统一领导全县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行政事务、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和取缔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社会稳定。研究拟订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负责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的审批。负责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的审批。
4. 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认真落实县委有关海外统战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意见,提出措施,对全县涉台工作实施方针、政策归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协调全县有关促进两岸互通往来等事务。协调处理全县涉台的重大活动和事项,负责全县对台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县的对台经济及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联络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 参与制定、推动落实党中央、市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以及县委有关扶持政策,调查研究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6. 负责民主党派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培养全县党外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民主人士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级有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全县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7. 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贯彻党中央和市委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我县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8. 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9. 协助管理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工作。领导巫溪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加强对巫溪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受县委委托,代管县侨联。做好全县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0. 负责全县统战系统党建工作。
11.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 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和信息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会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保密、保卫、社会服务。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口径,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协调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协调开展统一战线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负责拟订统一战线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组织开展综合性课题调研。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提案提案。承办统一战线重要历史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活动。协调做好统战文化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有关工作。
2. 干部科。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做好协助管理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工作。收集、管理党外代表人士档案资料,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遗孀、遗属工作。负责全县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和指导。负责全县统战系统普法工作。指导巫溪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联系巫溪社会主义学院。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培养全县民主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全县民主人士、无党派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拟订、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政策。承担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全县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联系巫溪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联系巫溪县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
3. 民宗台侨科。开展全县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的政策建议。指导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处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的审批。负责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的审批。
负责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归侨侨眷、台胞和台属合法权益保护,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服务、扶贫救助和维权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代表人士的授荣工作。联系、指导、协调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和县级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涉侨工作。联系我县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在相关团体的安排工作,对台胞来巫定居提出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负责组织开展涉侨宣传工作,联系海外华文媒体,开展交流合作。负责涉侨捐赠管理工作。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引导海外侨胞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4. 非公经济科。参与制定、推动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落实县委部署要求,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联系港澳工商社团及相关人士。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联系县工商联(县总商会)。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本次机构改革将巫溪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划为县委统战部代管单位,挂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县委统战部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干部科、民宗台侨科、非公经济科四个科室,县侨联内设机构综合科。县委统战部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县侨联暂无专职人员,待县侨联换届选举后将县侨联工作经费纳入县委统战部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57.09万元,支出总计390.74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10万元、增长2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支出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58万元、增长6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57.09万元,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8.10万元、增长2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09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2.0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90.74万元,支出增加156.58万元,增长6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01.64万元,占77.19%;项目支出89.10万元,占22.8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43万元,较上年下降33.65万元,下降55.4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10万元,增长2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32万元,增长26.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58万元,增长6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8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10万元,增长23.5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32万元,增长26.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08万元。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58万元,增长6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8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43万元,较上年下降33.65万元,下降55.4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68万元,占8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71元,增长36.55%,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终有结余。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66万元,占15.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6万元,增长68.53%,主要原因是常规调资导致社保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13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10.27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58万元,较上年增加55.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08.06万元,较上年增加7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支出增加及资本性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购买公务用车一台,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三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四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五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 公务车购置费17.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应急保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新购置应急保障公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新购置应急保障公车一辆。
3.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去年减少1.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 公务接待费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3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06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7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且物价上涨,物管及水电费支出均比同比增加。机关运行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38%。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情况管理要求,我部对2019年以来,我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5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万元。以“同心”思想为引领,积极打造“3+5”统战创新实践基地,即:在县城打造以巫溪网为依托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以巫溪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为依托的“同心园区”、宁河街道北门沟党支部“同心社区”等3个“同心”创新实践基地;在巩固塘坊镇塘坊村、古路镇观峰村、中梁乡银水村3个“同心家园”示范村创建成果的同时,积极创建红池坝镇、天元乡2个“同心家园”示范点。
2. 绩效目标编制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统战理论实践创新工作 |
自评总分 |
98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委统战部 |
联系人 |
张恋 | ||||||
实施单位 |
巫溪网、巫溪亿联建材家居、塘坊镇塘坊村、古路镇观峰村、中梁乡银水村、红池坝镇、天元乡 |
联系电话 |
023-5152257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7.14 |
总量 |
7.14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7.14 |
其中:财政资金 |
7.14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 开展“巫溪同心大讲堂”活动,每季度举办1期 2. 开展统战理论政策重点课题研究 3.统战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
1. 开展“巫溪同心大讲堂”活动,每季度举办1期 2. 开展统战理论政策重点课题研究 3.统战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39)分 |
数量指标(10)分 |
实际完成率 |
10 |
1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10)分 |
质量达标率 |
10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完成及时率 |
10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9)分 |
成本节约率 |
10 |
9 |
90% |
9 |
||||
…… |
|||||||||
效益指标(49)分 |
经济效益指标(9)分 |
上报统战理论实践创新的文章 |
10 |
10 |
100% |
9 |
|||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
打造“同心”家园,传递幸福感, |
10 |
10 |
100% |
10 |
||||
提高理论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统战工作 |
10 |
1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0)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分 |
实践基地建设,提高统战工作创新能力 |
10 |
10 |
100% |
10 |
||||
“同心大讲堂”提高统战工作影响力 |
10 |
10 |
100% |
10 |
|||||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满意度 |
10 |
10 |
100% |
10 |
|||
……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5152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