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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238750071502K/2022-00441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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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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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县委统战部职能。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和重庆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十二个方面代表人士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党外人士意见和建议,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县委县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对统战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调研,了解全县统战工作全面情况,掌握政治思想动态,提出意见供县委决策参考;协调本县统一战线内部各种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物色、考察、培养各方面的党外代表人士,主管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举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县级领导及其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组织工商联调查研究反映本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指导、帮助和协调本县各方面做好统战工作,对县民宗局、台办、侨办、侨联实行统战政策的牵头协调;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统战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纪律检查和宣传工作;负责开展统战工作和统战人士的培训工作。
2.县侨联职能。教育归侨侨眷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协助海外侨胞在县内投资兴办实业、文化卫生、社会公益事业,与华侨交流合作,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服务,为侨属企业提供服务;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提出县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则,组织实施全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配合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协商推荐,支持活动,履行职能;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了解意见和要求;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侨务方针、政策的落实;
3.县委(县政府)台湾工作办公室职能。研究拟定全县对台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意见,提出措施,对全县涉台工作实施方针、政策归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协调全县有关促进两岸互通往来等事务;协调处理全县涉台的重大活动和事项,负责全县对台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县的对台经济及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好联络台湾上层人士及台属的工作。
4.县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政策法规;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和正常宗教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和取缔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5.县政府侨务办公室职能。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教育华侨和归侨、侨眷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鼓励华侨,根据自愿原则加入住在国国籍,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并长期生存发展;促进香港、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与本县合作交流发挥作用。
(二)机构设置
中共巫溪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现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务办公室和县侨联五个机构合署办公,六块牌子,一套班子。其中,县委统战部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和干部经济科2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下设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仅本级机构1个,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10.24万元,支出总计510.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性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0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49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1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70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统战事务活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6.96万元,占58.2%;项目支出213.28万元,占41.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资金支付使用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0.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9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统战事务各项活动经费增加,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履职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8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7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70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33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性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资金支付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47万元,占7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1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经费、侨务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98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3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工资及津贴政策性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8.75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1.05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8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4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各项开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公务车购置费未发生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委统战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统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与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8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4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各项开支,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空调、宣传手册印刷服务、打印服务、党建文化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没有对部门整体绩效开展绩效自评,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200万元,没有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非公经济工作 |
自评总分 |
95 | ||||||
主管部门 |
县委统战部 |
联系人 |
魏安晨 | ||||||
实施单位 |
县委统战部 |
联系电话 |
5188863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25 |
总量 |
25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 |
其中:财政资金 |
25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召开全县非公经济统战工作会议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各1次,开展“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商会2次、非公经济代表人士10名。 |
本年于6月召开全县非公经济统战工作会议1次,8月召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1次,于6-9月集中开展“民企大走访”活动,全年开展走访慰问商会2次、非公经济代表人士10名。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60)分 |
数量指标(60)分 |
召开会议数量 |
25 |
≥2次 |
2次 |
100% |
25 |
||
走访慰问商会次数 |
10 |
≥2次 |
1次 |
50% |
5 |
当年实际慰问商会1次,未达到预期慰问次数。以后年度将做好规划,加强慰问管理。 | |||
走访慰问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数量 |
25 |
≥10名 |
10名 |
100% |
25 |
||||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
非公经济人士支持率 |
20 |
≥85% |
90% |
100% |
2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满意度 |
10 |
≥90% |
9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