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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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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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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17-09-1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联系中共巫溪县委党史研究室。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对巫溪县文化委员会、巫溪县广播电视台、巫溪县宣传文化互联网信息中心、巫溪县新闻中心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四)负责指导协调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五)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对巫溪县宣传文化互联网信息中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六)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文化市场发展,指导推动协调群众文化建设。指导全县文艺奖项、新闻出版奖项评选工作。联系巫溪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七)负责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

(八)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牵头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十一)负责联系县外新闻管理机构、主要新闻媒体和智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县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舆情动态。

(十三)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县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系本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四)负责县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宣传部内设巫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巫溪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6个职能科室:

(一)巫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评比表彰精神文明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调、指导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建设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研,了解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信息和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县文明委成员及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落实县文明委及领导交办事项。

下设综合科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协调科和调研科(志愿服务工作科)。

(二)中共巫溪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调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牵头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负责联系县外新闻管理机构、主要新闻媒体和智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对外新闻科、对外推广科和新闻发布科。

(三)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值班、机要、档案、信息报送、督查、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保密、机关财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理论科   

负责对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对全县各级中心组学习进行分类指导。负责联系协调宣讲团工作,协调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立项等工作。负责与县委党校、有关社会科学和理论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调查研究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议情况并提出建议,编辑有关刊物,起草重要文稿、文件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教育科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组织指导全县各类社会宣传、社会教育工作。组织全县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协同承担全县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富民兴渝贡献奖”评选工作。组织政工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县公益广告的阵地建设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新闻科

负责新闻舆论的宏观管理业务;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报道以及新闻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协调出版物市场监管等。负责中央、市级驻巫新闻机构的业务管理、协调及服务工作。负责与有关新闻出版单位、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县内新闻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负责外宣品的规划、管理、制作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县新闻队伍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科

统筹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课题研究。协调推进全县文化产业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对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文化产业决策部署进行督促督导。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县文艺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管理,指导推动协调全县群众文化建设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干部人事科(挂群众工作科)

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县级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单位干部管理的业务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举办单位和县级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联系本系统的知识分子。负责县级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单位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相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179.47万元,支出总计1326.4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4.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工资调标晋级;三是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四是网络舆情大大增加,处置舆情费用增加。支出增加513.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巫溪手机报》用户大大增加;二是巫溪党政APP建设起步,各项费用增加;三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17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47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32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09万元,占78%;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00万元,占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5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8.74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23.30万元,占2%。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4.98万元,较上年减少147万元,主要原因是手机报、重庆日报等委托业务费未支付(因这些款项均在12月底才拨付到我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7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一是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工资调标晋级;三是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四是网络舆情大大增加,处置舆情费用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3.14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一是《巫溪手机报》用户大大增加;二是巫溪党政APP建设起步,各项费用增加;三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09万元,占78%;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00万元,占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5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8.74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23.30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86万元,较上年增加64.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晋档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39.6万元,较上年增加81.7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2016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发生。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一部。

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陪餐人员、控制用餐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830人,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4元,车均维护费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相机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116。

/县委宣传部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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