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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组织部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表
日期:2018-08-28

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的要求,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制定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意见,并进行督促和检查;研究制定全县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承办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2.根据中央和重庆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督促和检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县党群部门和法检两院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

4.提出县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办理重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

5.负责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宏观管理;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全县党校建设进行指导。

6.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切实履行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责,分析人才形势、研究人才需求、制定人才政策、牵头协调服务、营造人才环境。

7.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8.负责抓好全县组织系统自身建设;负责对全县组织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反馈信息。

9.承担重庆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县委组织部核定行政编制18,实有15人;设领导职数4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设9个内设科室,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目标考评办公室主任参照正科等级配备。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核定参公编制6名,实有人员6 ;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巫溪县人才工作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员3人;下属事业单位巫溪县委组织部档案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员3(原信息中心更名为档案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2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30.86万元,支出总计565.3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8.58万元、减少14.34%,主要原因是:由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较去年减少。支出减少401.19万元,减少41.5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款暂未拨付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3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92万元,占99.65%;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4万元,占0.35%。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6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23万元,占77.17%;项目支出129.08万元,占22.8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58万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是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较去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74.23%。主要原因是追加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276万和贫困村配备远程教育设备78万。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19万元,增长41.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款暂未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61万元,增长或下降29.5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17万元,占77.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6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节省办公经费用于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5万元,占1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6万元,占4.16%,与年初预算数相同;农林水支出78万元,占17.76%,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追加贫困村配备远程教育设备项目78万;住房保障支出22.58万元,占5.14%,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54万元,较上年增加8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6.69万元,较上年减少1.4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因公出行、党建季度督查和脱贫攻坚帮扶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市级部门检查指导、考察、考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全年接待批数及人数有所增加,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385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元,公车年均维护费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减少24.18万元,降低17.16%,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用于脱贫攻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贫困村党员远程教育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单位无预算绩效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邮箱:515437025@qq.cm

联系电话:51522041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组织部2017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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