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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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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表
日期:2018-08-28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办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主管县政府日常政务工作,实施行政指挥和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参谋服务。

5)负责处理县政府涉法事务及县政府各部门涉法事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6)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和管理工作;审核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巫事宜。

7)负责政务督查、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督办工作。

8)指导、督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救灾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指导、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值班,以及(市)县长公开信箱、(市)县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序列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11)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巫溪县政府办内设9个科室,即综合科、文秘科、政务督查科、电子政务科、信息调研科、群工科、行政科、法制科及外事科。共有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26人。实际在岗职工63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19人,下派领导3人,借调6人,外聘人员4.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01.29 万元,支出总计1192.2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9.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支出减少27.0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01.2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9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25万元,占87.42%;项目支出150万元,占12.5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7万元,较上年减少90.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减少,只好用上年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0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5万元,下降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96 万元,增长20.84%。主要原因是增加平时考核奖金,以及追加年终一次性奖金和两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92万元,增长30.83%。主要原因是增加平时考核奖金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17万元,占8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平时考核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3万元,占12.49 %,较年初预算增加29.26万元,主要是增加两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42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46.77万元,占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3.35万元,较上年减少122.3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改减少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88.67万元,较上年减少15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办公设备设施购置等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0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69万元,超出预算数13.05万元主要是原因预算数额太少。政府领导13人(含下派5人),办公室领导8人,工6辆公务用车。政府不仅政务繁多,市上的会务也多,6辆车基本保证不了正常工作运转,常常租用、借用车辆,致使超预算发生。

公务接待费1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工作,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巫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巫溪委办发〔201433号)精神,其次是单位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531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0元,车均维护费8.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党政网络租赁费、改版费、办公设备设施购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水电费等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54.96万元,降低34.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车辆以及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管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司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应急专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和桌椅等。

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比如可与本年政府采购预算及上年政府采购支出进行对比说明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未开展绩效自评。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华祖芳,联系电话:51528036

政府办2017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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