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24-00046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24-09-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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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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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23年度县级决算(草案)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
一、2023年全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94478万元。一是本级收入117741万元,增加29306万元,增长33.1%。其中:税收收入40873万元,增加1844万元,增长4.7%;非税收入76868万元,增加27462万元,增长55.6%。二是上级补助收入47459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2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02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039万元。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2000万元。四是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5116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841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6700万元。五是上年结转2502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94478万元。一是本级支出503627万元,增加5412万元,增长1.1%。二是上解支出24661万元。三是债务还本支出8491万元。四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884万元。五是结转下年76815万元(增发国债资金40932万元,其他专项35883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预算执行数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27633万元。一是本级收入95683万元,增加44343万元,增长8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6928万元,增长73.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295万元,增长31.2%;专项债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0460万元。二是上级补助16961万元。三是专项债转贷收入200000万元。四是上年结转1498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27633万元。一是本级支出213136万元,增加43089万元,增长25.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871万元,农林水支出1253万元,其他支出15689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627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二是上解支出3554万元。三是调出资金52000万元。四是结转下年5894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预算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精神,结合我县国有企业经营实际,2023年我县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预算执行数一致。
二、2023年县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94478万元。一是本级收入117741万元,增加29306万元,增长33.1%。其中:税收收入40873万元,增加1844万元,增长4.7%;非税收入76868万元,增加27462万元,增长55.6%。二是上级补助收入47459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2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02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039万元。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2000万元。四是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5116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841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6700万元。五是上年结转25028万元。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627万元(其中乡镇支出7784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员和运转支出、村社区支出、环境保护、低保人员和五保户供养、乡村振兴、优抚支出等方面),上解上级支出246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49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884万元,支出总计为617663万元。收支品迭,结转下年支出7681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27633万元。一是本级收入95683万元,增加44343万元,增长8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6928万元,增长73.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295万元,增长31.2%;专项债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0460万元。二是上级补助16961万元。三是专项债转贷收入200000万元。四是上年结转14989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3136万元(其中乡镇支出88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成本返还、专项债券支出等方面),上解上级支出3554万元,调出资金52000万元,支出总计268690万元。收支品迭,结转下年支出5894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我县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3年县级补助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844万元,收入总计为77844万元。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78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平衡。
2023年县级补助乡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4万元,收入总计为884万元。乡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支平衡。
三、其他重点报告事项
(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巫溪县委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2023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覆盖率100%。101个部门整体及4666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其预算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组织预算单位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评价99个,评价金额315948万元,项目评价3331个,评价金额377468万元;委托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4个(含1个部门整体),评价金额7426万元,项目评价预期目标基本实现,评价结果总体良好;绩效评价结果随部门决算公开,一级预算单位公开覆盖率达100%,财政部门4个重点评价结果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了各部门2023年度目标考核—财政工作质效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各单位绩效管理情况严格打分,督促各单位牢牢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意识,加强了结果应用。
(二)政府债务管控情况。
2023年底,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00.36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00.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1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2.2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政府债务率为148.51%,为全市三个债务低风险区县之一,债务风险整体可控。当年债务转贷收入22.51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0.8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6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0亿元,总计新增债券21.67亿元,主要用于巫镇高速鱼鳞互通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43亿元、巫溪县集镇老旧区域污水管沟改造工程等市政建设0.89亿元、巫溪县职业教育综合园建设项目等学校建设5.3亿元、住房保障3.61亿元、文化旅游1.97亿元、巫溪县冷链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38亿元、巫溪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等医疗卫生建设4.79亿元、巫溪县马坪水库工程等水利建设0.5亿元、巫溪县火化殡仪馆0.4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32亿元、渝东北地区巫溪县“四基四化”示范点建设0.05亿元。
(三)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76815万元(其中特别国债40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下年支出58943万元。结转135758万元全部纳入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
(四)预备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巫溪县县级预备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我县年末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稳定调节基金共计80884万元,一是年初设置且未动用的预备费500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3541万元,三是存量资金结转72343万元。
(五)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全县争取直达资金16.83亿元,已分配16.83亿元,分配进度100%,已实现关联14.04亿元,支付进度83.4%。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运维费1159万元;公务接待费719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3年,全县政府采购合同累计执行金额5.75亿元(含工程类),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7亿元。按采购项目类别分:货物类1.85亿元,服务类0.91亿元,工程类2.99亿元;按采购组织形式分:集中采购0.72亿元,分散采购5.03亿元。
(七)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上半年,市审计局依法对我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以及2023年度财政运行质效暨园区改革攻坚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20个,其中预算执行13个、园区改革7个,财政直接涉及问题整改11个。下一步财政将会同相关单位及时完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同时切实加强财政管理,一是抓收入,在应减尽减的基础上,做到应收尽收、依法征收;二是增效益,提高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的分配和支出进度,及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三是防风险,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一体化系统监控,切实防范债务违约、三保支出、库款调度、隐性赤字等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四、名词解释。
(一)四本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二)地方政府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与审计认定的一类债务口径一致,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又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
(三)“三保”支出。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
附件:1. 2023年巫溪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2. 2023年巫溪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分类)
3.2023年巫溪县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分类)
4. 2023年巫溪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支决算表
5. 2023年巫溪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分地区)
6. 2023年巫溪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分项目)
7.2023年巫溪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8.2023年巫溪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9.2023年巫溪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收支决算表
10.2023年巫溪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分地区)
11.2023年巫溪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 (分项目)
12.2023年巫溪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
13.2023年巫溪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14.2023年巫溪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15.2023年末巫溪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表
16.2023年巫溪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决算表
17.2023年巫溪县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情况表
18.2023年巫溪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9.2023年度县级决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