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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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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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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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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巫溪县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6-19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巫溪县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参与、处理社会上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3.参与全县性青少年法规制度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日常工作。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全县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共青团干部,指导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工作。

6.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

7.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重庆市共青团巫溪县委员会是群团组织,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少部,下设事业单位有巫溪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人员情况。行政编制5名,年末行政在职人员3名;下属事业编制5名,年末事业在职人员4名,无退休人员。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22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4.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33.23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95.5万元,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7.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200.4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29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 133.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37.7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9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4.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4.31万元,比2019年增加13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8.81万元,比2019年增加37.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5.5万元,比2019年增加9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险及青少年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5万元,2019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公务接待与2019年相差无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19年公务用车相差无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台公务用车,无需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8.81万元,比上年增加37.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编人员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郭培春  联系方式: 5152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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