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699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6-03-30
- [ 发布日期 ]
- 2016-03-30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参与、处理社会上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3. 参与全县性青少年法规制度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日常工作。
4. 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 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指导县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工作。
6. 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
7.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成情况
1. 团县委行政编制4人.实占编4人,共有5人。正、副书记各一名,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各1名,借县青少年宫工作人员1名。
2. 下辖事业单位一个“县青少年宫”,核编3人,占编3人,实际5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下达我单位预算为69.1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4.55万元、事业运行21.08万元、其他团体事务支出6万元;医疗保障3.31万元;住房公积金4.1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2.40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