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24-00040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创建工作服务中心主要为全县创建工作提供服务。
1.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整合创建资源,统筹部署全县创建工作;负责筹备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牵头制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年度实施方案;承担创建工作调研等相关工作,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承担与各创建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创建工作督查考核、重要事项交办、年度考评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负责文明城市复检点位测评工作;承担城区网格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县网格活动及群创活动;牵头重难点整治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巫溪县创建工作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建立工作机制,优化工作平台;承担文秘、档案、会务、人事、财务、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创建工作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县网格活动及群创活动;承担创建工作调研等相关工作;牵头制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年度实施方案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党务、群团及相关工作。
(2)督查科。建立督导考评机制,承担对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创建工作督查考核、重要事项交办、年度考评等相关工作,承担城区网格管理相关工作,安排重要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重难点整治相关事务性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巫溪县创建工作服务中心于2024年新成立,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共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我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项目支出,未设置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2024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由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编制并公开,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琴 联系方式:1362849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