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9-04372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9-03-07
- [ 发布日期 ]
-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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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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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档案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局属一级预算财政补助的参公事业单位,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纳入财政集中支付管理系统。本单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县档案局(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委办公室,对外保留县档案局牌子,县档案馆作为县委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改革前内设办公室、业务法规科、收集管理保护科、信息技术科、方志科,主要负责全县的档案、年鉴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馆)长1名,副局(馆)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在职职工20人,其中实有财政补助人员11人,自收自支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返聘人员3人,借调人员2人。政府办占编1人。离退休6人。改革后暂未确定三定方案。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54万元,比2018年减少1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4万元,比2018年增加47.3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万元,比2018年减少5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县志、年鉴编修、档案保护、保管、抢救、鉴定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18年增加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8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8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3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万元。其中包括:(1)《巫溪旅游景区景点志》编纂工作经费8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巫溪旅游景区景点志》编纂工作;(2)《巫溪农特产品志》编纂工作经费1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巫溪农特产品志》编纂工作;(3)《中国影像志》拍摄工作经费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中国影像志》拍摄工作;(4)档案保护、保管、抢救工作经费1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馆藏10万卷档案保护、保管、抢救;(5)档案馆库房自动报警控制灭火系统维护工作经费2万元,绩效目标:维护档案馆库房自动报警控制灭火系统正常运转,确保档案安全;(6)档案鉴定工作经费2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档案鉴定工作;(7)档案库熏蒸杀虫、熏蒸消毒工作经费3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档案库熏蒸杀虫、熏蒸消毒;(8)档案征集工作经费2万元,绩效目标:征集民间珍贵档案(含实物档案);(9)年鉴编纂工作经费3万元,绩效目标:实现逐年编纂,连续出版;(10)农耕文化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经费3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农耕文化档案收集、整理工作;(11)县志编修经费1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第二轮县志初稿;(12)乡镇、部门志评审工作经费2万元,绩效目标:完成乡镇、部门志评审工作。(13)志书依据收集工作经费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志书依据收集工作。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又彬,电话:023-51522030
巫溪县档案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