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县档案馆
  •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24-00021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档案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属一级预算财政补助的参公事业单位,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纳入财政集中支付管理系统。本单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县档案局(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委办公室,对外保留县档案局牌子,县档案馆作为县委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构改革前内设办公室、业务法规科、收集管理保护科、信息技术科、方志科,主要负责全县的档案、年鉴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现在职实有财政补助人员10人。离退休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6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2.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1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增加预算资金8.81万元;本年度新增职工2人,在职人员职级职务晋级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6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4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6.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6.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80元,比2023年增加3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1.5万元,比2023年增加46.3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职工2人,在职人员职级职务晋级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新增遗属补助2024年在基本支出中预算(2023年在项目);主要保障全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1.3万元,比2023年减少16.1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巫溪扶贫志》、《巫溪小康志》编撰等项目,主要用于档案库房展厅机房系统日常维护运行、年鉴编纂出版、档案保护保管抢救宣传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金额与2023年度一致,因本年度职工新增2人,实际比2023年减少。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5万元,金额与2023年度一致,本单位执行上级要求,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49万元,比上年增加5.23万元,主要原本年度新增职工2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1.3 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本单位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为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考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国、全市档案及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加强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着力提升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详细情况见附表中的2024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我部门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云川  联系方式 023-515220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