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3992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7-02-06
- [ 发布日期 ]
- 2017-02-06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工作指导。
2.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妇联干部。
3.服务发展大局,结合妇女工作实际,开展特色活动,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5.代表全县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党委组织部门作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协助政府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儿童服务。
7.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积极开展统战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其他事项
承担巫溪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组成情况
1.单位组成:巫溪县妇女联合会,内设2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和维权部。无下属单位。
2.人员构成:有行政编制7名,实有人员5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办公室主任1名、维权部长1名。退休人员4名。挂职副主席2名。购买公益服务人员(驾驶员)1名。
3.车辆情况:一般公务用车1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9.1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9.13 万元,比2016年增加18.0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2.38 万元,比2016年增加10.27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46.75 万元,比2016年增加7.75 万元,主要原因行政运行及其他群团活动经费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6 万元,比2016年减少 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 万元,比2016年减少 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