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712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6-03-30
- [ 发布日期 ]
- 2016-03-30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人员及机构基本情况
1.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个,即综合科。
2.2016年人员及车辆情况:共有在编在岗职工5人,退休职工4人,公务用车1辆、家教流动学校专用车1辆。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工作指导。
2.负责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妇联干部。
3.负责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5.代表全县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6.负责做好家庭教育,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儿童服务。
7.牵头做好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积极开展统战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承担巫溪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财政拨款收入103.9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总支出103.9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6.15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8.65万元、死亡抚恤1.66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保障3.45万元;
4.住房公积金4.0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巫溪县妇女联合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合计是10.6万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2.6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