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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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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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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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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合作社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日期:2016-03-29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有关社会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日用工业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指导全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建设,牵头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4)、管理运营本社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指导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组成情况

   我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我社共设立四个科室:办公室、财审科、合作指导科、政工科。

3.人员情况

我社核定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4名,实有人数1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中支出:一般公共服务17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7.3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中药材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5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支出154.9万元,死亡抚恤2.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360.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一共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6.5万元,公务用车费用5.5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三公经费情况与去年略有下降。      

/县供销合作社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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