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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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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23
  • [ 发布日期 ]
  •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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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3-1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正式成立,为县政府派出正科级机构。根据巫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其主要职能职责:

1、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受巫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园区管理和服务职能。

2、按规定管理监督园区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入园企业有关事项;协调处理园区内各企业的涉外事务;协调处理园区内各企业之间,企业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配合拟订园区的在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负责统一规划和组织建设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4、负责编制和实施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设计划。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拟订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及各项具体管理办法、服务工作规定等,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干部初审入驻企业建设方案。

5、拟订园区用地计划,协助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园区内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工作,组织实施园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资产出租等工作;组织园区内已征收土地的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移民安置。

6、负责园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专项统计工作,编制组织实施园区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工作考评。

7、监管协调园区内企业及有关部门设在园区的派驻机构工作。

8、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园区财政预算、财政税费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组织监管园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9、负责园区干部人事、精神文明、社会保障、财税、国有资金产、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园区内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0、承担为园区内企业提供融资资金咨询服务,协调银企关系,搭建融资平台,协调开展融资担保和贷后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由以下单位内设机构组成:

1、巫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招商科、安全环保科。

2、巫溪县工业园区财政所

3、巫溪县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39万元,比2018年增加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万元,比2018年增加31.5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的调整和保障性缴费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5万元,比2018年增加5万元。

本单位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比2018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26万元,比上年增加2.73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未上报项目支出预算,故无绩效目标设置管理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本单位没有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永清     联系方式:  电话:023-5153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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