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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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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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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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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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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4-06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管理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资产运营和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运营模式等,并组织实施。

3.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对本级政府管辖的国有资源和资产实行整合挖掘利用;授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按市场化进行统一归并和运营。

4.经县人民政府授权,拥有用于运营的国有资产占用、处置、经营、收益权;以投资者的身份对国有资产的投资运作和经营行使决策权。

5.行使授权范围内所有国有资产收益的再投资权;向国有参股或国有控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

6.通过对持有的国有产权、股权的运作,实现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按照下达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措施。

7.协调联系金融单位,改造培育建设国有企业创新组织体系和诚信体系,组织策划运作县内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贷款。

8.负责对全县国有资源和资产进行整合,并授权转让、出让;经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财政部门对国有资源和资产运营收益的收缴进行监督管理。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分职能调整说明事项

《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5〕15号授权本单位对县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文件中明确本单位是县属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管和服务。一是负责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二是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及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对县属国有企业定岗、定编、核定工资总额并核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四是对所监管县属国有企业实施绩效考核;五是受理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的报告;六是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提出奖惩建议意见;七是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人员13人,实有参公人员8人。内设5个科室:

1.综合管理科

2.国资运营科

3.财务稽查科

4.国企科

5.金融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4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4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3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11万元,比2020年增加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11万元,比2020年增加16.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保变动、咨询费增加16.14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0万元,比2020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劳务派遣人员经费5万元、三改革行动经费拨款增加15万元等,主要用于国企“十四五”规划及三改革行动经费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相比无变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部门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0年增加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0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承担金融协调服务、国资国企监管等职能需要公务用,实际上本部门有一辆公务用车产生运行维护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12万元,比上年增加0.89万元,主要原因为承担“十四五”规划及三年改革行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已按规定编制整体绩效目标,本部门无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姚正美联系方式:023-5169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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