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25002380598643802/2022-00003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8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3.负责改革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派出董事、监事,加强对委派董事、监事的履职管理和考核。
4.负责国有企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清产核资等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5.负责国有企业经营指标的统计监测工作,国有企业经营和运营质量分析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投资计划备案审核、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编制、债务管控、财务监管工作。
6.负责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的具体工作,按照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政策核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及员工工资总额,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7.积极协助上级监管机构对我县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金融安全。 负责收集全县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县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参与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科、国资运营科、财务稽查科、企业科、金融科共5个科室。
- 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2年度预算编制1个。
- 人员情况。
本部门在编在岗人员8名。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2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9.8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及人员经费减少等,减少国企三年改革行动工作经费15万元等引起的变动。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9.8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及人员经费减少等,减少国企三年改革行动工作经费15万元等引起的变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28万元,比2021年减少3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8 万元,比2021年减少2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人员经费减少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国资监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万元,比2021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国企三年改革行动工作经费15万元。
县国资监管中心无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51万元,比2021年减少0.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比2021年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车辆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37 万元,比上年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国企三年改革行动经费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已按规定编制整体绩效目标,本部门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无需编制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姚正美 联系方式:023-5169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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