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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238750071502K/2019-04351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9-03-15
- [ 发布日期 ]
-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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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有效性 ]
巫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县直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其他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县级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配备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工作。
5、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群团赋码工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和中文域名工作。
6、调查研究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法规、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干部的培训、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工作。
8、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用编计划进行审核,并按机构编制使用计划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
9、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工作,对其编制和人员进行审核。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8名,实有人员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7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3万元,比2018年增加2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3万元,比2018年增加24.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基本工资和有关津补贴政策调整;主要用于保障7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万元,比2018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党政机构改革的关键之年,主要用于工资统发及年报、实名制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
县委编办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6万元,比2018年减少0.1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6万元,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8持平,主要原因是在确保脱贫攻坚、机构改革调研保障用车的同时,在预算内严控公务运行经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8.12万元,比上年增加6.79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没有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万元,其中:工资统发及年报5万元,通过严控机构编制管理,实现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统发及年报;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培训费5万元,通过召开机构编制业务专题培训,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10万元,保障全县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更新;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经费5万元,确保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经费5万元,为完成今年市上下达的党政机构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保障;事业单位设立、注销、证书补领及变更登记、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标准化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政府购买服务(驾驶员1名)5万元,为机构编制管理调研及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9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购置车辆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德权 联系电话: 023-515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