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689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6-03-29
- [ 发布日期 ]
- 2016-03-29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及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县直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县人大、县政协和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
6、调查研究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法规、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干部的培训、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工作。
8、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用编计划进行审核,并按机构编制使用计划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
9、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工作,对其编制和人员进行审核。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成情况
巫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实有人员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巫溪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3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6.4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78万元、住房公积金5.93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2.38万元(详见附表)。项目支出35万元,用于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经费、工资统发及年报、事业单位设立注销变更登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和互联网中文域名注册运行管理。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