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0-06979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8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8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有效性 ]
巫溪县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干部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市委、县委有关党校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精神,制定党校发展规划。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3)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公务员队伍的轮训、培训规划;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干部轮训、培训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员在党校期间表现的考核和鉴定工作。
(4)承办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党的建设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
(5)承担全县公务员初任培训、轮岗培训、晋升培训和理论知识培训;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6)负责党校教学、教研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行政后勤队伍建设。
(7)负责指导乡镇党校业务工作。
(8)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2.机构情况:我单位机构1个,包括参公和专技人员。
3.人员情况:在职职工年初数27人,年末数28人,离退休年初数20人(离休1人、退休1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9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6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0.7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干部教育增加9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7.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99.6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 53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0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2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37 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 120.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0.74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6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99.66 万元,比2019年增加120.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66万元,比2019年增加120.74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和工资上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90 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用于师资培训、科研、干部论坛、流动讲习、校区环境维护和学校的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8万元,与2019年总额增加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3.5万元,无公务接待费,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校由县委组织部调剂公务用车一辆需要日常开支,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的优良传统,单位接待尽量在自己食堂安排,从而大大降低公务接待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8.45万元,比上年增加6.13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打紧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万元。其中校园维护费37万元,保证校园环境优美,校内设施安全,校内基础设施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流动讲习3万元,要求老师在其他部门讲课达50堂;干部论坛、科研经费等50万元,要求全体教职工严格各自的职能职责。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2020年初无固定资产登记的车辆和房屋。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电话:023-51522923,联系人:唐全平)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党校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