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3-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8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老干部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老干部事务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进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巫溪县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办法;(2)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学习政治理论,阅读重要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3)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调查了解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4)了解掌握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宣传报道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典型;(5)贯彻落实老干部的安置政策,协调、指导各单位解决老干部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6)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8)管理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单位构成。
中共巫溪县委老干部事务中心在巫溪县委老干部局和县委组织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计划设置:
办公室:负责老干部日常接待及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工作。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纪要、保密、信访、督查、财务、档案、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群团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建科:围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和对策;负责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组织建设、换届选举等工作,督促离退休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活动,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做好全县离退休党组织党费返还工作;抓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正能量活动的安排、指导和总结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抓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划部署、检查督导、考核表彰、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抓好全县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等工作的指导检查;承担支部书记和委员的业务培训、学习交流工作;做好全县离退休党组织工作者的工作性补贴发放工作。
服务保障科: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和对策;做好离休干部精细化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各项待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按要求开展老干部走访慰问;承担老干部健康体检、参观考察事务性工作;指导督促“四就近”试点社区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管理老干部专职服务人员。
老干部活动科:定期举办各种集中学习、理论讲座、形势报告会等,组织老干部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各项活动;负责市管离退休干部外出调研、学习考察、传达文件、通报工作以及参加重大会议、健康休养、医疗保健等活动等组织服务工作;指导易地安置老干部做好自我管理、开展活动;联系全县涉老团体(协会)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参加各类积极健康的学习、文体活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承担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老干部各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0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5.7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5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拨款增加35.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0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5.5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78万元,比2022年增加3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78万元,比2022年增加35.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35.51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用于离退休党工委工作经费、副处级离退休干部小组活动经费等重点工作。
“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老干部事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5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5.78万元,比上年增加35.5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拨款增加35.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1、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已编制。
2、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谭帮丽,电话:023-51523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