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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238750071502K/2019-04341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9-03-15
- [ 发布日期 ]
- 2019-03-15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截止中共巫溪县委宣传部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巫溪县委宣传部内设巫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巫溪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6个职能科室。巫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志愿服务工作;中共巫溪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值班、机要、档案、信息报送、督查、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保密、机关财务等工作; 理论科:负责对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对全县各级中心组学习进行分类指导、负责调查研究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议情况并提出建议;宣传教育科: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组织指导全县各类社会宣传、社会教育工作。组织全县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协同承担全县国防教育工作;新闻科 :负责新闻舆论的宏观管理业务、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报道以及新闻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协调出版物市场监管等;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科 :统筹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课题研究、协调推进全县文化产业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干部人事科(挂群众工作科):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县级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单位干部管理的业务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举办单位和县级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85.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17万元,比2018年增加12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17万元,比2018年增加94.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进人员、普调工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0万元,比2018年增加28万元,主要用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对外宣传活动、机房运行费、理论成果转化、理论宣讲及调研、网络安全、评论、文明创建、巫溪文明网、中心组学习、乡村文化振兴、宣传思想工作培训、意识形态工作、舆情培训及处置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1.15万元,与2018年比较减少0.05万元户。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3.15万元,与2018年比较减少0.0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5.17万元,比上年增加94.7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万元、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完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4次及以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2.完成意识形态工作,不出现意识形态事件;完成8次及以上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购买中心组学习资料;
3.对外宣讲学习安排,中央驻渝媒体、市级主流媒体记者接待,市级主题外宣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重庆日报》专题宣传(含电子阅报屏),自主主题外宣活动,外宣品制作,业务对接,负面报道处置;巫溪报排版、印刷级投递;采访折页制作及印刷;开展走转改活动;完成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文明创建、脱贫攻坚、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完成社科联工作;在市委宣传部刊物发表理论文章65篇及以上,指导乡镇(街道)、部门撰写论文章;完成重点宣讲任务以及理论调研工作。
4.互联网信息中心机房运行费,保障机房安全运行。
5.宣传思想工作培训,全年举办乡镇、部门培训各1次,提高乡镇和部门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文艺创作积极性及创作质量。
(四)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5.1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吴燕 1389693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