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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0000090000800/2021-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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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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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巫溪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构成
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核定编制39名,其中行政24名、参公6名、事业9名。设领导职数6名,其中部长1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常务副部长1名,副部长3名,非公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设定为11个,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其中行政职能科室10个,事业职能1个。
(二)各内设科室职能职责
1.办公室
负责组织部机关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有关文件;负责电文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和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及协调等机关后勤服务;负责领导批示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负责组织机关职工学习及重要会议的会务安排;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抓好部脱贫攻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四项创建等工作;负责牵头办理常委部长牵头协调县上的各项中心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的业务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干部一科
负责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全县县管领导班子调整、交流、配备的工作方案,科学规范领导干部考察、使用、任免、调动等干部管理程序;负责对县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建设意见;承办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材料上报和有关手续;负责落实县委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规划意见,执行县委选拔培养县管领导干部相关制度意见;负责人才引进、培养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副调研员职务晋升工作;负责选调生招录、培养及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承担中共巫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干部二科(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录用、考核评价等综合性政策法规;负责公务员登记的综合管理,配合部内有关科室负责全县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承担以县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务员培训、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负责全县公务员(含县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调任、公开选调、非领导职务晋升等工作,统筹做好法检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务员考核评价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等工作,协调开展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的实施工作。
4.干部教育监督科
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及有关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县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工作,严格执行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理公务员出国(境)审批手续,受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县管干部的信访举报,审理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干部到市、县级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调训及干部网络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参公人员、县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等的学历确认及政治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做好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备案工作,承担巫溪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老干部管理科
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等政策;组织指导老干部健康休养、参观等活动;全面了解掌握老干部作用发挥,受理和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组织一科
负责乡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督促乡镇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起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指导、规范村级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选拔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承办县委和乡镇党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村“两委”换届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及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党内庆祝表彰工作;承办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组织二科
负责研究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引领基层治理;负责指导、督促街道城市社区、机关、国企、事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起草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有关文件,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开展、党员活动室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负责县直机关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党建带群建相关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组织三科
负责对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负责抓好全县党员的发展规划、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指导和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承担党员信息维护和年度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对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县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委(党工委、党组)工作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负责抓好党内慰问工作;负责全县党建信息化建设、党员远程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性重大教育活动;负责党刊的征订和发行。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调研信息科
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下达调研课题,组织专题调研;负责《巫溪组工信息》编辑、印发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的对外宣传,撰写、上报组工信息;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网络宣传、舆情监控;负责部内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考核科
负责对接市对县的考核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年度县内考核实施方案;适时修订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负责市对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和挂钩考核办法适时修订;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关资料收集上报。承担巫溪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干部档案管理中心
负责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市管干部档案副本、县管干部、公务员(参公)、党群系统事业人员档案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办理干部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同相关科室负责审核干部档案及信息认定。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147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1.39万元,上年结转116.1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5.9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拨款增加27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拨款减少0.8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拨款减少0.25万元,住房保障经费减少0.31万元,上年结转增加53.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7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1万元,上年结转116.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5.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4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0万元,上年结转增加53.5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1.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39万元,比2020年增加27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39万元,比2020年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90万元,比2020年增加27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模范机关创建,小区党支部运转等项目,主要用于公务员(党群事业单位)招录,党政人才、中青年、经济人才培训班,渝鲁扶贫协作培训,乡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
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0年减少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0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8.66万元,比上年增加22.8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办公室设备老化,办公费及维修(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90万元。其中农村党员教育培训10万元,干部考察工作10万元,人才引进工作经费10万元,公务员面试、遴选、党群事业公招等考务费17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10万元,干部教育培训200万元,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经济人才专项培培训班)70万元,非公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16万元,重点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5万元,乡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240万元,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5万元,党内重大活动经费20万元,党内互助金10万元,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创建20万元,模范机关创建和小区党支部运转经费1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不是整体绩效目标试点编制单位,没有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刘桂英 023-5152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