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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溪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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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3-30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3-30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参谋部门和综合办事机构,在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参与政务,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服务,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处理日常事务。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参谋服务。

5)负责处理县政府涉法事务及县政府各部门涉法事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6)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和管理工作;审核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巫事宜。

7)负责政务督查、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督办工作。

8)指导、督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救灾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指导、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值班,以及(市)县长公开信箱、(市)县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序列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11)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28名,工勤3名。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制13名;巫溪县政府信息中心,编制14名。

3.人员情况:年初预算人员5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45.03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5.0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7.93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2人,以及新增政府督查项目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4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0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1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7.93万元,主要是增加2人,共计27.9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0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03万元,比2020年增加4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23万元,比2020年增加32.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新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5.8万元,比2020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督查项目,主要用于政府督办督查全县重大经济项目及重大事项的推进及落实。

2021年县府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2020年不一样。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费用产生公务接待费 30万元,与2020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3.13万元,比上年增加64.7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办公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全属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借用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我单位没有涉及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华祖芳联系电话5152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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