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9-04338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19-03-15
- [ 发布日期 ]
- 2019-03-15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主管县政府日常政务工作,实施行政指挥和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参谋服务。
5、负责处理县政府涉法事务及县政府各部门涉法事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6、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和管理工作;审核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巫事宜。
7、负责政务督查、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督办工作。
8、指导、督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救灾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指导、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值班,以及县长公开信箱、(市)县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序列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11、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9个科室,即综合科、文秘科、政务督查科、电子政务科、信息调研科、群工科、行政科、法制科及外事科。共有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 37人,事业编制 26人。实际在岗职工71人,其中:行政35人,事业22人,下派领导5人,借调5人,外聘人员4人.按照《 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财政部门在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本单位预算。我办按照溪财发(〔2019〕3-5号)《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的通知》的标准,现将本单位的预算予以公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4.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87万元,比2018年增加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87万元,比2018年增加28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岗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5万元,比2018年减少104.9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审核时减少了部分项目。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70万元,比2018年增加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比2018年 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2018年 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太少,不能保障政府政务接待的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18年保持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52.16万元,比上年增加138.32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万元。对每一个项目都实行事前有预算、有计划;事中按程序严监督;事后凭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都属应急专用车辆。2019年没有安排车辆购置。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华祖芳 联系电话:023-51528036)